毛主席:“如为赦免,便无以教育党,无以教育红军,无以教育革命者,并无以教育做一个普通的人!”要担负起领导中国革命的历史重任,必须要有一个好党。要有一个好党,必须从严治党。这是毛泽东从历史中总结出来的经验教训,因此,他特别强调制定严格的纪律,以约束全党党员。为了从严治党,他甚至主张杀一儆百。1937年10月10日凌晨,延安城在沉睡之中。毛泽东的窑洞里的灯光从前一天晚上到现在还一直亮着。毛泽东正在伏案处理各种公文,起草各类指示。 摆在毛泽东面前的是两封信。一封是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雷经天的来信,另一封是黄克功的来信。两封信都与黄克功有关。 黄克功是抗日军政大学第六大队队长。他是井冈山时期参加革命的红军老战士,跟随毛泽东多年,他英勇善战,屡立战功,很快就被提拔为旅长。二万五千里长征到达陕北后,组织选派他到抗大学习,日后准备重用。这就是说黄克功前途无量。 在校学习期间,他与来延安的女青年刘茜建立了恋爱关系。相处一段时间后,刘茜觉得黄不是自己理想中的丈夫人选,便提出中断关系。在一个月明星稀之夜,黄克功约刘茜到延河边散步,力争保持恋爱关系。刘茜拒绝了黄克功。一气之下,黄开枪打死了刘茜。黄克功知道自己闯了大祸,便投案自首了。 事件发生了,在延安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党内对如何处理黄克功也有不同看法。 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院长雷经天也不知如何是好。于是,他便写信给毛泽东请示怎么办。 黄克功也深知自己的问题的严重性,想起毛泽东是他的老领导,便也写信给毛泽东,请求给予戴罪立功的机会。 这就是毛泽东桌上的两封信。毛泽东把两封信反复看了几遍。当他看完黄克功的信时,一位年轻的红军将领身影出现在毛泽东的眼前,似乎看到黄克功带着战士向敌人猛扑过去,似乎又看到黄克功紧锁眉头,正在思考问题,又似乎看到抗日前线正在向黄克功招手,而且还听到前线的领导人在说,抗日战争刚刚爆发,我们前线需要像黄克功这样的干部,需要这样的干部和人才。想到这里,毛泽东为黄克功感到惋惜。 但是,毛泽东闭上眼睛,一位年轻可爱的姑娘又在他眼前晃动,似乎是在告诉他,我死得好冤枉,我到延安来,就是要为抗日作贡献,现在什么事都没有做,就这样不明不白地死去了。 毛泽东再一次打开雷经天的信,信中又似乎在告诉毛泽东,如果赦免了黄克功,将会产生严重的后果。我们的敌人会利用这件事来攻击我们;要求来延安的知识青年的抗日积极性又会受到严重的挫伤,因此就会影响革命队伍的壮大,也会影响党群关系。 想到这里,毛泽东深深地吸了一口烟后,在一张白纸上写道:“雷经天同志:你的及黄克功的来信均收阅。黄克功过去斗争历史是光荣的,今天处以极刑,我及党中央的同志都是为之惋惜的。” 毛泽东主张以罪定刑,必须对黄克功处以极刑。在信中,毛泽东指出,黄克功“犯了不容赦免的大罪,以一个共产党员红军干部而有如此卑鄙的,残忍的,失掉党的立场的,失掉革命立场的,失掉人的立场的行为,如为赦免,便无以教育党,无以教育红军,无以教育革命者,并无以教育做一个普通的人。因此中央与军委便不得不根据他的罪恶行为,根据党与红军的纪律,处他以极刑。” 毛泽东进一步分析为什么要处死黄克功的原因以及严格按照法律办事的意义。最后,毛泽东号召:“一切共产党员,一切红军指战员,一切革命分子,都要以黄克功为前车之鉴。” 10月11日,黄克功经法院判决,当即被执行枪决。对于黄克功案的正确处理,使一件坏事变为了好事。这样做的结果不仅维护了革命纪律,教育了根据地的军民,巩固了革命队伍内部的团结,而且挽回了因此而产生的不良影响,广大进步青年仍络绎不绝地奔赴延安,加入到革命队伍中来。 毛泽东从这件事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严肃党的纪律的重要性,也认识到从严治党的重要性,所以,他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特别是当胜利就要来临的时候,他担心在胜利面前,我们的一些同志不曾被敌人的枪林弹雨所击中,但有可能在糖衣炮弹面前吃败仗。 中国共产党成为执政党后,毛泽东的从严治党这根弦绷得更紧。1951年毛泽东就发动了党执政后的第一次反腐败斗争,而且给予了极大的关注。 从1951年11月到1952年6月整个“三反”斗争期间,毛泽东为推动、指导这场斗争代中央起草或批转了大量的报告、电报、指示。他在转发中共西南局第一书记邓小平的报告中阐述了“三反”的意义。 他在批语中写道:反贪污反浪费是全党的一件大事,需要来一次全党的大清理,彻底揭露一切大中小贪污事件,而着重打击大贪污犯,对中小贪污犯则取教育改造不使重犯的方针,才能停止很多党员被资产阶级所腐蚀的极大危险现象,才能克服七届二中全会所早已料到的这种情况,并实现二中全会关于防止腐蚀的方针。 毛泽东在给各地的指示信中,提出了“三反”的原则:应把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斗争看作如同镇压反革命的斗争一样重要,一样的发动广大群众包括民主党派及社会各界人士去进行,一样的大张旗鼓去进行,一样的首长负责,亲自动手,号召坦白和检举,轻者批评教育,重者撤职,惩办,判处徒刑(劳动改造),直至枪毙一大批最严重的贪污犯,只有这样才能解决问题。 毛泽东的担心在一些人身上变为现实。刘青山、张子善就是这样的典型。 刘青山、张子善分别是1931年和1933年入党的老党员和老干部。他们两人都曾血战沙场,也都曾经被国民党逮捕过。无论是在战场,还是在刑场,他们都是好样的。为了民主革命的胜利,他们立下了赫赫功勋。新中国成立后,他们先后担任天津地委书记。 但是,进城才两年,他们就堕入腐败的泥潭,竟利用职权贪污、盗用国家和人民的资财共计171亿余元(旧币),犯下了严重罪行,由昨日的功臣,蜕变为吞噬共和国大厦根基的第一批罪犯。 刘青山、张子善东窗事发后,在全国引起巨大震动。 毛泽东也感到震惊。他虽然估计到有些人经受不住考验,但是,没有想到来得这么快。 他亲自过问这件事,下决心坚决予以严惩。他批示道:“这件事给中央、中央局、分局、省市区党委提出了警告,必须严重地注意干部被资产阶级腐蚀发生严重贪污行为这一事实,注意发现、揭露和惩处。”在给刘、张二人量刑时,毛泽东和党中央同意河北省委的建议,由河北省人民法院宣判,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刘、张处以死刑。 在公审之前,曾在冀中担任过区党委书记,看着刘、张成长,当时担任天津市委书记的黄敬找到薄一波说:刘、张错误严重,罪有应得,当判重刑。但是考虑到他们在战争年代出生入死,有过功劳,在干部中影响较大,是否可以向毛泽东说说,不要枪毙,给他们一个改造的机会。薄一波虽认为不好,但还是把黄敬的意思向毛泽东如实转达。 毛泽东说:正因为他们两人的地位高功劳大,影响大,所以才要下决心处决他们。只有处决他们,才能挽救20个,200个,2000个,20000个犯各种不同程度错误的干部。 多少年来,毛泽东始终铭记一部中国农民革命史上李自成的教训:因胜利而骄傲,因骄傲而腐败,因腐败而亡国!因此,他坚定地认为,对于刘青山、张子善以及其他腐败分子,必须依法严惩,才能维护党的事业和党的威信,才能有利于教育挽救犯错误的人中的大多数,才能更有效地防止干部队伍的腐化。 从这个认识基点出发,毛泽东立下了对党内腐败行为严惩不贷、绝不手软的坚强决心,并不为任何请求稍加宽恕的意见所动摇。 而且,毛泽东还举一反三,从刘青山、张子善案件中,毛泽东得到更多的启示。他把各种腐败分子喻为“老虎”。他以中央名义或个人名义向全国各地、各系统、各部门发出了数以百计的“打虎令”,将“三反”斗争迅速推向声势浩大的“捉虎”、“打虎”阶段。 一些“老虎”在一片“打虎”声中,原形毕露。 一些“老虎”成为了过街“老鼠”。 一些腐败分子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通过这场斗争清除了党和国家干部队伍中猖獗一时的腐败分子,挽救了一批不同程度犯错误的干部,教育了干部中的大多数,有力地抵制了旧社会的恶习和资产阶级的腐蚀,在全党全社会开创了节俭朴素、廉洁奉公的一代新风。 **摘自雷国珍、吴珏所著的《毛泽东大成智慧》,来源:毛选研学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