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汇四期系统” 文 吴铭 通过“豆包”查证(20261029) 下面是我就“外汇四期系统”与豆包的对话。黑色字体是豆包的回答。红色字体是我的评论。 一、外汇四期系统是什么? 豆包:一句话:行业口头说的外汇四期 = 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四期),是外汇局的核心资本项目登记、监管系统,专门管跨境投资、ODI境外投资、FDI、外债、境外放款、37号文(境外SPV/红筹架构、离岸信托登记)这套资本类业务,银行、企业、券商、律所经常简称它“四期”。 不是国际收支申报系统(那是收支申报),不是结售汇系统。(吴铭注:就是说,“四期”系统只是个审查、监管系统,不是结算、支付系统。是国际金融机构承办人民币结算、支付业务、控制人民币国际流通之后,中国方面为监管这些业务而建立的一个系统。) 二、外汇四期系统的核心功能是什么? 核心能干什么(和咱们前面聊的离岸富豪、离岸信托高度相关) 1. 登记:对外直接投资ODI、外商投资、外债、境外放款、红筹架构(37号文备案)、特殊目的公司SPV、信托受益登记,都在这个系统建档。富豪出境做海外投资、搭离岸信托、境外控股公司,合规路径就要在这里做备案登记。 2. 留痕:每一笔资本项下购汇、汇出,必须匹配四期里的登记编号;银行看不到登记,原则上不能给你办理大额资本购汇出境。 3. 穿透采集:系统要求填报实际控制人、最终受益人,就是用来穿透壳公司、离岸信托,识别背后中国税收居民。 4. 监测预警:外汇局后台可以跑大数据:登记金额、实际汇出金额、后续分红、利润返程、减持资金回流做比对;登记和资金流水对不上就触发风险核查。 三、外汇四期系统的局限(很关键) ✅ 它只管走正规资本备案通道出去的钱; ❌ 地下分拆购汇、蚂蚁搬家、通过地下钱庄出去的钱,不会录入四期,四期里面没有这笔记录,这就是很多早年离岸资金的漏洞。(吴铭注:一旦允许人民币离岸,必然面临这种重大隐患。而且,无法解决。) 四、区分三个容易混的外汇系统 ——四期(资本项目系统):投资、股权、外债、SPV、信托备案(资本类) ——国际收支申报系统:每一笔跨境汇款,申报这笔钱是什么交易(贸易/服务费/分红) ——结售汇系统:记录你什么时候、换了多少美元 五、离岸富豪资金转移渠道 富豪如果是合规对外直接投资ODI、37号文备案出去设立离岸信托/海外控股平台,这条资金链路在四期系统有底档,外汇、税务很容易顺着这条登记线索去核查; 如果当年是没有备案、分拆5万美年度便利化额度偷偷汇出去,四期里面没有登记记录,线索就弱很多,只能靠银行大额可疑交易、CRS、税务稽查去追。 要不要我再讲37号文备案,就是这个四期系统里最常和离岸信托配套用的备案?(先不用讲) 六、外汇四期系统什么时候才开始建立的? 先说重点: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业内俗称“四期”)本体,基础版本2012年底试点、2013-05-13全国正式上线(汇发〔2013〕17号)。 “四期”是银行、外汇从业者内部口头叫法,官方文件不会叫“一期、二期、三期、四期”,是后续多次大版本迭代之后,行业慢慢把当前这一轮大升级版本叫“四期”。 时间线梳理: 1. 2012-12-03:启动试点,先工行试跑。 2. 2013-05-13:全国上线初代资本项目信息系统,替代以前分散的直接投资系统、外债系统,ODI、FDI、外债、37号文SPV登记全部迁进这套系统。 3. 之后经过好几次重大改版(银行内部叫二、三、四期升级): ——三期:主要完善ODI、境外放款、跨境担保; ——四期(大家现在说的这个版本):是2019–2020年前后的一轮重大升级,重点强化穿透采集、实际控制人、受益所有人填报,37号文SPV、境外信托相关登记、风险预警模块就是这次迭代补齐的,也就是咱们前面聊离岸富豪备案用的这一版。 ⚠️两个很关键的提醒: 1. 2013年之前出去的ODI、红筹SPV,早期是登记在老的旧系统里,后来分批迁移进资本项目系统;更早、完全没有走ODI备案、蚂蚁搬家出去的资金,在这个系统从头到尾没有记录。这就是很多早年离岸资产监管线索缺失的根源。 2. 它不是2020年才凭空新建的,是同一个根系统持续迭代,底子是2013年上线那套。 一句话浓缩:底子2013年全国上线;带穿透、受益所有人、适配37号文红筹/离岸信托登记的“四期版本”,是2019–2020年升级落地。 七、为什么用这种方式监管资金跨境流通?为什么不是让中国人民中国主权银行承办人民币的流通业务,那样监管起来不更方便吗?例如中国人民币的出境必须由中国银行办理,对方也必须是中国银行的分行支行,这样不是更好监管吗? 豆包:先说核心结论:设想“所有人民币跨境只能走中国银行、对方只能是中行海外网点”,看起来监管简单,但在现实中行不通,会严重毁掉人民币国际化、外贸和外资基本盘,同时本身也没法彻底堵住资金违规流动,下面分几层讲清楚: (一)先分清两件事:跨境分「外币跨境」和「人民币跨境(CIPS)」 你设想的模式:所有出境人民币,统一由中国银行独家经办,境外收款方也只能是中行海外分支。 我们现在其实有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是人民币跨境的清算主干道,但它不是一家银行,是清算基础设施;而中行本身确实是跨境业务体量最大的主办行,但法律上不能垄断。 (二)为什么不能搞“中行独家包办” 1. 国际贸易和外资不会接受这种垄断安排 全世界的贸易商、跨国企业、海外基金、海外工厂,有自己长期合作的本土银行(汇丰、渣打、花旗、当地本土银行)。 如果强制规定:想收人民币,就必须在中行开户、只能通过中行办业务: ——很多海外客商不愿意新开中行账户、更换几十年的合作银行; ——很多国家的金融监管,也不会允许本国的外贸结算,强制绑定一家外国银行; 结果就是:别人干脆不收人民币,重回只用美元结算,人民币国际化直接倒退。(吴铭注:这个观点,我是不接受的。中国是对外贸易大国,中国有权利、也有充分的依据和办法,让境外主体接受人民币结算、并由中国主权银行承办这个结算、支付业务!那些拒绝在中国主权银行开设账户、拒绝使用主权人民币结算的境外主体,主要是花旗、汇丰、渣打等跨国银行,它们与中国主权银行在中国对外贸易结算、支付业务上,形成了“竞争”关系!这些境外主体的生存基础就是承办贸易、投资业务,如果中国主权银行凭借中国强大的贸易量、投资额度争取到了中国对外贸易和投资的结算、支付业务,那么,诸如花旗、汇丰、渣打等跨国银行,就衰落了!最终,可能要丧失生存基础。) 我们推动人民币跨境,目标是让别人愿意接受人民币,前提是:对方能用他们自己熟悉的本地银行来收人民币,不用强制换银行。 (吴铭注:这个观点,我也不能接受。第一,先强调一下,这里的“别人”指的是花旗、汇丰、渣打等跨国银行,还有高盛、摩根、桥水、瑞银、黑石、贝莱德、先锋领航等跨国资产管理机构、投资机构,两者其实是“一家人”。“豆包”使用“别人”这个概念,而不明确指出这里的“别人”就是花旗、汇丰、渣打、高盛、摩根等,“豆包”不老实!客观上形成欺骗。同们要使用“豆包”时,要注意辨别! 第二,这些跨国银行和跨国资产管理机构是国际金融资本的主要工具,它们生存的基础就是承办结算、支付、投资、资产管理业务!它们决不会允许中国主权银行承办这些业务!那怕中国对外贸易量巨大、超过所有西方国家的贸易量之和,他们也不会允许中国主权银行承办这些贸易的结算、支付业务!我们不能为了让所谓的“别人”愿意接受人民币结算、支付、计价,就放弃人民币在国际市场上的流通控制权!如果这样,那就是“因小而失大”。 第三,让所谓的“别人”即花旗、汇丰、渣打、高盛、摩根等承办人民币在中国对外贸易的结算、支付业务,一个极其恶劣的后果,就是这些跨国金融机构凭借对人民币国际流通的控制,制造大量人民币伪币、假币!所以,中国方面决不能承认离岸人民币的信用,严防离岸人民币回岸!中国方面也确实视离岸人民币为“外资”,不允许“资本项目自由兑换在岸人民币”,这就是所谓在岸与离岸人民币之间的“壁垒”。这个“壁垒”不能取消。陆家嘴论坛提出要“消除离岸人民币市场与在岸人民币市场之间的‘壁垒’”,这说明它显然没有意识到离岸人民币中的假币、伪币问题!或者说,它已经意识到了,但是,他们故意忽略了,他们替离岸人民币中的假币、伪币打了掩护。) 2. 国内企业、银行体系本身也不能接受单一银行垄断 国内几十家银行(工行、建行、农行、交行、招商等)都有庞大的跨境客群、外贸客户。 如果全部跨境业务强制交给中行: ——等于剥夺其他银行的跨境结算资质,金融市场变成寡头垄断,不符合金融业竞争、服务实体经济的政策; ——全国海量外贸订单全部挤到中行,中行的处理能力、网点、系统会直接过载,业务瘫痪。 (吴铭注:这个观点,也是不能接受的。国内各家银行,都是国家主权银行,本质是“一家人”!在货币金融斗争中,不应该“争利”!要团结!要服从中央的命令指示,要服务于维护中国货币主权、金融主权、反击美元霸权的斗争。其内部矛盾由中央统一内部解决,并不必要各行都有承办跨境结算的资质!由中国银行独家承办中国对外贸易的结算、支付业务,这是上世纪70年代的做法,其所得利益属于全国人民,并不属于中国银行,凭什么把独家承办中国对外贸易结算、支付业务的中国银行为“寡头”?毫无道理。) 3. 就算全部走中行,也不能实现“完美监管” 这里是很关键的误区:银行通道统一 ≠ 资金用途可控。 哪怕钱都从中行走: 企业依然可以用虚假贸易合同、虚构服务费、高估货值,名义上是正常贸易,实际把钱转移出去。 监管的难点,从来不是“钱从哪家银行走”,而是这笔交易背后的合同、货单、业务是不是真实。 只管住通道,管不住虚假底层材料。 (吴铭注:这是另外一个问题,属于监管问题。难道多家银行均承办对外贸易结算、支付业务,就可以避免这些问题吗?不能,只会让这些问题监管起来更加复杂、困难!) 现在的资本项目四期、外汇核查、单证审核,核心就是核验交易背景真实性,这个环节,不是靠垄断银行能解决的。 (吴铭注:这个回答,同样无法接受。由中国银行独家承办这些,不由其他国有银行和外资银行承办这些业务,核查、监管起来,总要简单得多、容易得多!让多家银行均有承办这些业务的资质,甚至让外资金融机构也有承办这些业务的资质,既不能减少非法转移资产的行为,更增加了监管的困难。这是何苦呢?) (三)现在的方案是什么(折中方案) 分成两条线,分工监管: 1. 经常项目(贸易、运费、服务费、留学学费等):多家持牌银行都可以做结售汇、跨境收付,银行做单证初审,外汇局后台大数据筛查、事后核查;(吴铭注:这个可以忍受,因为这个渠道即使出问题,后果也不太严重。但是,这里的“多家持牌银行”,一定有花旗、汇丰、渣打、巴克莱等。) 2. 资本项目(对外投资、ODI、SPV、外债、股权投资,也就是咱们聊富豪离岸资金这一类):强制前置登记(就是外汇四期系统)。 资本钱能不能汇出去,先在四期拿到登记编号,银行看到编号才允许汇出。等于:先审批,再给钱,这是强管控;(吴铭注:这其实是在货币流通控制权上,与国际金融资本控制之下的花旗、汇丰、渣打等银行妥协了!也是与中国的买办资本妥协了。这个妥协,后果相当严重。所以,我个人有一个“极端”的观点,我们宁愿放弃与美欧国家的贸易,也不能放弃人民币的流通控制权!) 3. 人民币跨境清算:CIPS作为统一的清算枢纽,所有参与银行(中资、外资、境外银行)的人民币跨境报文,全部在CIPS留下完整记录。 清算链路统一(CIPS),但经办银行放开。 既可以拿到完整交易流水数据用来监管,又不垄断经办银行,兼顾开放和风控。(吴铭注:这个观点,同样不可接受。CIPS这个所谓的人民币结算、支付体系里,有花旗、汇丰、渣打!这就意味着国际金融资本渗透到了人民币流通控制体系!可能掌握了人民币国际流通的基础设施!可能随时冻结、制裁中国企业,可能没收相关资产!可以通过这个体系,制造并向海外提供人民币假币!可以从事“洗钱”犯罪!而中国方面则基本上无法反制!) (四)补充:外汇和人民币跨境监管目标不一样 外汇(外币):核心目标是守住宏观跨境资本流动稳定,防止资本无序出逃,所以资本项下严格登记(四期); 人民币跨境:除了风控,还有一个重要目标是扩大人民币在全球的使用范围,要兼容海外本地银行接入。 (五)一句话总结你的设想的矛盾点 ✅ 优点:交易数据集中,数据归集简单; ❌ 巨大代价:海外主体不愿意配合、人民币没人愿意收、国内银行业失去竞争活力,而且依然挡不住虚假交易的资金转移。 所以政策选择:清算中枢统一(CIPS)、资本交易事前登记(四期)、多家持牌银行经办,而不是中国银行独家包办所有跨境人民币。 顺带补充一点:历史上早期跨境业务确实中国银行一家独大,但是改革开放之后,为了支持外贸发展,逐步放开多家银行经营跨境外汇、跨境人民币业务。(吴铭注:这是历史的倒退!) 八、哪些“境外主体”不愿意使用中国银行的账户? 豆包:主要不愿意主动开设中行海外账户的境外主体,分四类: 1. 欧美大型跨国集团(制造业、快消、科技巨头,如特斯拉、大众、宝洁这类) - 他们全球资金池、司库体系几十年都搭建在汇丰、花旗、摩根大通、渣打上面,一套系统管几十个国家的收付、信用证、汇率对冲、供应链融资;换银行等于重搭整套财务系统,成本极高。 - 大量业务以美元、欧元清算为主,这些老牌国际银行对接美国清算、全球衍生品、债券托管更成熟;中行强项是人民币业务,美元全球清算、欧美本土融资产品相对弱一些。 - 合规顾虑:中行同时遵守中国反洗钱、外汇监管,材料审查、交易穿透、资金来源核查标准更严;很多欧美企业担心交易数据报送规则、地缘相关的合规不确定性。 (吴铭注:这个回答,说明我以前推测完全一致:跨国银行、跨国资产管理机构、欧美跨国大企业,是维护美元结算、支付资格和权益并坚决拒绝人民币结算、支付资格和权益的“境外主体”!它们之所以这么做,是为了维护美元霸权!垄断美元在国际贸易中的结算、支付资格和权益。我们应该做的是打破这种垄断,而不是削足适履地“适应”他们的垄断环境。这是个重大利益,是决定未来国际秩序的生利益。) 2. 海外大型公募、对冲基金、家族办公室、离岸信托(和咱们前面聊的富豪资产强相关) 比如新加坡、开曼、BVI、瑞士的基金、单一家族办公室、信托公司。 ——他们核心需求:美股、美债、全球托管、私募出资、多层壳/信托架构的合并对账、全球多资产托管,主流服务商是摩根、北方信托、瑞银、百慕大Butterfield。 ——痛点:中行海外网点的证券托管、基金清算、信托资产报表配套弱;而且中行对受益所有人穿透审查、资金来源要求更苛刻。很多家族信托、离岸架构就是为了资产隔离,不想接受更严格的穿透报送。(吴铭注:这话讲到点子上了。就是说,中国有些人之所以要办理离岸人民币,其实并不是因为结算、支付是否便捷,而是要避开中国方面的审查!中国方面允许其离岸、以便于“避开”中国政权和银行的审查,这叫什么行为?叫不叫故意放弃自己的审查、监管义务和职责?简直就是背叛!) 3. 欧美本土中小外贸商、本地中小企业 - 他们在本国长期用本土银行,熟悉本地存款保险、本地法律保护;中行在当地属于外资银行,很多国家里,中行不纳入当地存款保险保障范围,他们担心存款安全。 - 网银、后台、客户经理体系是英文/本地老牌银行的习惯;中行海外分行的企业网银、批量付款、外币交易功能,很多境外客户觉得不如国际大行顺手。 (吴铭注:这个解释,是极其荒谬、错误的!1970年春季广交会上,中国方面要求中国对英、法、西德、瑞士的出口用人民币结算、支付时,这些英法等国的企业,也是拒绝的!但是,中国的商品物美价廉、人民币币值稳定,欧美企业离不开中国商品!所以,高高兴兴地接受了人民币结算、支付并由中国银行承办这些业务的安排。今天,中国的对外贸易规模更大、质量更高,且人民币信用稳定,而欧元、美元则信用不稳,凭什么今天的中国就不能争取对西方为家贸易用人民币结算、支付并由中国主权银行承办这些业务?) 4. 大量做全球转口、多边贸易的贸易商(中东、东南亚、拉美贸易中间商) 这类商人的贸易对手分散全球,不是只和中国做生意:一边买巴西矿石、一边卖给印度,中间走美元结算。 - 他们需要一家中立、不偏向单一国家监管的银行。在他们视角里,中行是中国背景银行,担心一旦地缘紧张,账户交易受限、资金被拦截审查。 ——很多中间商不想交易信息被报送中方监管,哪怕本身业务合规,也希望银行遵循单一属地的监管规则。(吴铭注:这个解释,同样很牵强。中国争取中国对外贸易用人民币结算,依据是中国对外贸易量极大、中国商品和服务是具有不可替代性、这些国家需要中国商品和服务、这些企业与中国贸易并用人民币结算、支付利益巨大,他们无法拒绝中国用人民币结算、支付并由中国主权银行承办结算支付业务的正当要求。争取人民币在与这些企业贸易中的结算、支付资格和权益,也是中国人民的正当权益!此其一。其二,难道用花旗、汇丰、渣打等银行承办中国对这些国家和企业的贸易,就不怕受限、审查、拦截吗?难道花旗、汇丰、渣打这种事做得少吗?你要是合法合规的对华贸易,为什么怕中国银行审查、拦截?) ---反过来:谁愿意主动用中行海外分行? 主要是和中国有大量往来的主体:海外对华出口商、“一带一路”项目方、中资出海子公司、专门做人民币结算的客商。 (吴铭注:对呀!中国的国有企业、重要民族企业,为什么在对外贸易时不使用人民币结算、支付,并由中国主权银行承办这些业务?安全又便捷,且手续费也低,如果利益受损,还可以得到中国政权的补贴。有百利而无一害。中国工业基础雄厚、对外贸易量极大,超过了其他西方国家贸易量之和,中国就可以凭借这种优势,争取人民币结算、支付并由中国主权银行承办这些业务的资格和权益!根本不需要允许“人民币离岸”!) 一句话总结核心矛盾:不是中行账户不安全,而是:这些主体的业务重心不在人民币、不在中国;他们已经绑定一套成熟的国际银行基础设施,同时顾虑监管报送、存款保障、地缘风险、产品功能匹配度,所以不会主动换到中行。(吴铭注:随着中国工业实力、贸易规模增强,中国完全可以凭借工业实力和贸易规模,打破这种局面!中国必须发扬自己工业强、贸易规模大的优势,打破这种局面!旧的秩序必须打破。) 顺带澄清一个关键点:不是绝对不在中行开户,只是不会把主资金账户、全球资金池放在中行;如果需要收人民币,很多会单独开一个辅助账户,而不是全部资金走中行。(吴铭注:这是个进步,要利用这个进步,扩大这个进步。) 九、允许人民币离岸、让外资金融机构承办人民币业务,这样对中国有什么不利之处? 豆包: 1. 监管难度上升,资金链路不完整(和咱们前面聊离岸富豪直接相关) 如果资金走汇丰、摩根这类外资行: ——境内这边,我们只能看到一笔钱汇出去了;这笔钱在境外外资行内部再分拆、转账、投向信托、美股、房产的后续流转,不在我们的系统、四期、CIPS里面。 ——外资银行受本国法律管辖,没有义务主动把内部多层划转记录传给中国监管。只能靠CRS、个案情报交换、当事人自报,取证成本高、周期长、还有被拒绝的可能。 ——更容易滋生隐匿资产、虚假贸易套利、分拆转移资本的灰色通道,资本无序流动、汇率波动的风险更难预判。 对比:如果全程走中行体系,整条资金链条的每一笔划转,数据都统一留存,穿透核查简单很多。(吴铭注:以上回答均正确。) 2. 拖累人民币国际化推进 境外主体主账户不在中资行,他们的资金池本币还是美元、欧元,人民币只是偶尔收付的“边角账户”: - 企业没有动力用人民币计价合同、留存人民币、做人民币投融资;人民币很难变成对方的储备货币,长期摆脱不了美元结算惯性。 - 中资银行的离岸人民币存款、贷款、汇率对冲产品规模做不大,人民币离岸市场话语权弱。(吴铭注:这个回答,就是胡说八道!人民币为什么要“国际化”呀!“国际化”究竟是为了什么?如果“国际化”对维护中国人民主权利益有巨大割掉,为什么还要搞“国际化”?恰恰相反,人民币要“国内化”!我们只是争取人民币在对外贸易的结算、支付资格,我们有强大的工业、商贸,而欧美等国工业、商贸萎缩,我们有充分的力量争取人民币对外贸易的结算、支付资格和权益!我们并不需要让花旗、汇丰、渣打等银行来承办人民币的结算、支付业务而实现所谓的“人民币国际化”!如果让这些跨国银行承办人民币流通、结算、支付业务,表面上是方便了,但是实质上是给中国对外贸易设置了极大的陷阱!是让国际金融资本控制中国对外贸易的结算、支付渠道!是用中国经济赋予并支撑国际金融资本的信用!是挽救了国际金融资本的霸权和殖民秩序!简直是混账透顶!) (吴铭注:所谓人民币离岸市场的话语权,也是国际金融资本的话语权,并不是中国人民的话语权!并不维护中国人民的利益!豆包在这个问题上,又忽悠中国人民。) 3. 金融数据、交易信息主权不在我方手里 所有交易日志、受益人信息、资金画像,存在外资银行服务器上,由境外监管机构主导调取: - 美国可以通过FATCA、法院传票,调取这些账户的全套交易记录,用来做制裁、定点调查; - 我们想要同样的数据,门槛高得多,信息主动权不对等。 (吴铭注:这很要命!简直是灭国、亡国!) 4. 金融服务的收益、业务红利外流 跨境结算、信用证、外汇对冲、托管、家族信托、基金托管,这些利润丰厚的业务,被汇丰、瑞银、摩根拿走,而不是中资银行。 我国银行业虽然贸易体量巨大,但全球司库、资产托管、高净值离岸财富管理这块的份额一直偏弱。(吴铭注:正确。) 5. 地缘环境下的“卡脖子”隐患 外资银行很多遵从美欧的次级制裁规则: 一笔正常的中资外贸货款,放在外资行账户里,如果触发美方名单筛查,有可能被冻结、拦截、延迟清算。 我们没法直接干预外资行的风控规则;如果大量贸易资金依托外资行,等于跨境支付链路部分掌握在别人手里。 6. 对国内企业的隐性成本抬高 国内外贸企业、出海公司,对手坚持用外资行结算: - 要适配对方的美元结算体系,承担汇率对冲成本、美元中间行手续费; - 想谈人民币定价,谈判筹码变弱,很多订单被迫接受美元计价,持续承担美元波动风险。 但是要回到之前的关键结论: 虽然有这些坏处,但强行强制所有境外主体都用中行,代价更大:别人干脆不和我们用人民币做生意。(吴铭注:只要争取,代价就不会更大!不争取,代价简直就是无底洞!不过,现在要清除允许人民币离岸的后果,非常麻烦。麻烦也得做!) 所以现在的路线是折中: 一方面推CIPS统一清算通道,尽量把报文、轨迹归集;一方面持续发展中资行海外网点、离岸人民币产品,慢慢吸引客户,而不是一刀切垄断经办银行。(吴铭注:这不是“折衷”,这是出卖!) 要不要我简单说一下:CIPS是怎么在不完全垄断经办行的前提下,尽量拿回交易数据主动权?(吴铭注:国际金融资本好不容易拿到这个权利,想再拿回来,那就只能只能禁止跨国银行承办人民币业务,禁止人民币离岸!我感觉,外汇四期系统,有些“掩耳盗铃”“与虎谋皮”“自欺欺人”!) 不必!以后再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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