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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能:买座放零食事件:市场逻辑与社会逻辑的博弈

2026-8-21 05:15| 发布者: MZYT| 查看: 24| 评论: 0|原作者: 付能|来自: 深耕纪

摘要: ★★★★★是物统治人,还是人统治物,这是底层的关键逻辑。文| 付能 2026年8月18日,一列普速火车上,两个小女孩买了三张硬座票——多出来的那张座位上,放着她们的零食。旁边一位持无座票的女乘客想坐这个座位,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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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物统治人,还是人统治物,这是底层的关键逻辑。


文| 付能

       2026年8月18日,一列普速火车上,两个小女孩买了三张硬座票——多出来的那张座位上,放着她们的零食。旁边一位持无座票的女乘客想坐这个座位,商量无果,请来列车员调解。女乘客说:“大家都在一辆车上,应该互相体谅。”列车员则甩出一句堪称“金句”的话:“座位是她们的,跟我说没用。

       列车员一甩手,把球踢回给了两个未成年人和一位站累了的女士,自己则化身“看戏的”。相关话题很快冲上热搜,网友们分成了两派:一派高呼“自己买的票,让是情分,不让是本分”;另一派则疑惑——两个人怎么能买到三张票?非本人名下的座位,购票者真有处置权吗?

       笔者的结论先放在这里:列车员失职,焦点不该放在小女孩和无座乘客上。这既是一种舆论失焦,也不利于保护乘客——尤其是未成年人——的隐私。

       为什么说列车员失职?乘客购买火车票,与铁路公司之间形成的是客运合同关系。乘客拥有的,是一种特殊的债权——即合同请求权。如果别人占了你的座位,你不能直接动手赶人,而应该找列车员。因为违约方不是占座的人,而是铁路公司——它没有按合同向你提供约定的座位。换言之,列车员那句“座位是她们的,跟我说没用”,恰恰是把本该由铁路承担的合同责任,偷换成了乘客之间的私怨。

       再说说“无座票”。很多人望文生义,以为“无座”就是“站票”,活该一路站到腿肿。其实不然。无座票与座票同价,乘客同样拥有使用空座的权利——只要这个座位确实空着。空座形成的原因很多:座票乘客没上车、中途到站下车了、去餐车吃饭了、去厕所去了……这些都构成“空座”情形。无座乘客临时使用空座,遇到持票人再让出,合理合法,也符合公序良俗。

       现有运输规则也明确:旅客未按时乘车,视为放弃座位使用权,铁路方可回收座位重新分配。

       12306热线工作人员的回应同样耐人寻味:正常情况下一个人只能买一张票,因此要看该座位车票是不是本人名下的——如是本人名下的,则需要依据本人意愿协商处理。这等于把“协商”这口锅,又稳稳地扣在了乘客头上。

       此次事件中,大概率是小女孩的家长买了三张票,但自己没上车,把孩子送上了车。这种情况下,是否符合“空座”的情形?铁路方面应有明确结论,而不是含糊其辞地把皮球踢来踢去。

       零食占座是不对的

       说完列车员,再说零食。笔者的意见很明确:零食占座是不对的,即便是你花钱买的座。

       为什么?因为火车票价格兼具公益与市场双重属性。普速列车坚守低价底线,是几亿农民工、学生党、普通市民出行的“民生线”;高铁虽有市场化浮动,但整体仍受“服务全民出行”的公益属性约束。一张硬座票几十块、一两百块,背后是国家财政的补贴、是公益属性的坚守。这种情况下,坚持一人一票、人票对应的原则,就是对公益属性的坚守。

       若对此不加限制,变相鼓励“人票分离”式占座,黄牛囤票倒卖的空间也将随之滋长。今天你买一张票放零食,明天黄牛就能买三十张票“代客占座”——反正只要票在我名下,谁也管不着。一个人买断相邻座位仅为放零食,本质上是对稀缺公共资源的占用。火车座票是坐人的,而不是置物的。窗前的小桌完全可以放零食——那才是零食应该呆的地方。

       我们可以想象一下:春运高峰时段,某个“大聪明”为了让自己舒服点,想办法买了三个座用来躺着。其他人连无座票都很难买上,挤在过道里站得腰酸背痛。这样的搞法符合公序良俗吗?难道仅仅是乘客间的争议吗?如果铁路方面对此装聋作哑,那它就是在变相鼓励这种“花钱买特权”的逻辑——而这条逻辑的尽头,就是公共资源向出价更高者倾斜,公益属性被一点点蚕食。

       市场逻辑的神话

       大量网友站在小女孩一边,喊出“自己买的票,让是情分,不让是本分”。这种想法很正常——市场社会里,市场逻辑总是占统治地位。而问题在于,任何一个正常的社会都不能完全服从于市场逻辑,不能完全不讲社会性、公益性。

       市场逻辑善于用一些神话或俗语来为自己铺路。比如那句大名鼎鼎的“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这是对私有财产进行神话的典型话语。讲的是一个穷人的破茅草屋,风可以吹进去,雨可以淋进去,但国王不能踏进去。听起来很过瘾,很正义,很鸡汤。但事实是怎样的呢?

       任何资本主义国家都有为了公共利益,国家可以依法强制取得私人土地的规定——这叫“征收”或“征用”。比如在美国,“公共用途”(public use)的界定,可以是“公众实际使用”,如公路、学校;在司法实践中甚至被逐步扩张解释为所谓广义的“公共目的”(public purpose)。2005年的一个标志性判例——Kelo v. City of New London——甚至裁定,为促进经济发展(如增加就业和税收)而将土地转交私人公司开发,也可被视为“公共用途”。也就是说,资本的利益也可以伪装成公共利益。哪里来的“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

       童话看多了会变傻的。

       从来没有可以不顾任何公共利益的私人权利。资本主义国家尚且如此,社会主义国家更应如此。

       再比如“顾客就是上帝”——一个虚伪性十足的口号。现实社会中,别说当上帝,不当冤大头就错了。多少“上帝”被商家的“最终解释权”按在地上摩擦?多少“上帝”在交完钱之后马上沦为弱势方?所谓“上帝”,不过是商家在掏你钱包之前,给你戴的一顶纸糊的皇冠——付完款就摘走。

       但这类口号在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作用下,深入人心,人们经常不自觉地使用它们。具体到小女孩零食事件:“自己买的票,让是情分,不让是本分”——这是把购票形成的临时债权无限扩张,以为花了钱就可以任意处置座位。这是市场逻辑通过神话与谚语肆意扩张后的结果。一张几十块的火车票,被神话成了“神圣不可侵犯的私人领地”,连放零食都成了“本分”。这种逻辑要是再往前走两步,下一步就该是“我买了这个座位,我有权把它拆下来带回家”了。

       小事不小,社会逻辑应坚守

       这是件不大的事。但又是件值得讨论的事。

       在一个市场社会中,市场逻辑与社会逻辑随时发生冲突。正是在这些习以为常的“小事”中,胜利一方的逻辑得到相对的巩固。今天零食占座被默认了,明天“花钱买特权”就成了新的常识;今天“让是情分不让是本分”被奉为圭臬,明天“公共资源价高者得”就成了天经地义。

       市场社会里,市场逻辑总是占统治地位,但在现实社会中,它也不得不向社会作一些让步。它总是要做些平衡和妥协。典型的就是二战之后形成的福利国家秩序:八小时工作制、最低工资、失业保险、公共医疗、义务教育……这些都不是市场自己“良心发现”给的,而是社会斗争争取来的。

       对于关注社会进步的人士来说,零食占座事件是小事,也是日常斗争的一部分。社会什么样,就是由无数的“小事”塑造的。今天默认零食可以占座,明天就有人默认“我有钱我多买几个座躺着”;今天默认“无座票活该站着”,明天就有人默认“穷人活该没座位”。每一次“小事”上的让步,都是社会逻辑向市场逻辑的一次退却;每一次退却,都让“花钱即正义”的逻辑更加巩固。

       我们生活在市场社会,我们维护自己权利的活动,一般是个体的行为——比如对物权的维护,对个人劳动权利的维护。这是必要的。但是,这只是手段,不是目的。工人的团结,意识的成长,这是最关键的——从长远来讲,这远比个人争得合法权利重要。而意识成长,就在时刻学会分辨:哪些是市场逻辑,哪些是社会逻辑;当两者发生冲突时,我们应如何站队,如何取舍。

       是物统治人,还是人统治物,这是底层的关键逻辑——是小女孩摆放零食重要,还是一个人忍受长期站立的痛苦更重要。

       市场逻辑,无疑是很“唯物”的——私人的物权、债权神圣不可侵犯。

       但社会逻辑,讲的是更彻底的唯物主义——人,才是天下最可宝贵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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