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赎买政策的实施和资本家态度的转变 草上飞 一, 和平赎买政策的实施 和平赎买政策是中国在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的伟大创举。它并非由国家一次性支付巨额补偿资金直接买下企业,而是通过一系列从低级到高级的国家资本主义过渡形式,让资本家在一定年限内从企业经营所得中获取一部分利润,从而有偿地将资本主义私有制转变为社会主义公有制。 具体而言,和平赎买政策的实施分为两个主要阶段,采取了不同的利润分配方式: 1. 个别企业公私合营阶段:实行“四马分肥” 在这一阶段,国家向私营企业投资入股,并派干部(公方代表)参与企业管理。企业的利润分配采取“四马分肥”的方式,即企业利润被分为四个部分:国家所得税(约占34.5%)、企业公积金(约占30%)、工人福利费(约占15%)和资方红利(约占20.5%)。通过这种方式,资本家的剥削行为受到限制,企业利润的大部分归国家和工人所有,企业已具有半社会主义性质。 2. 全行业公私合营阶段:实行“定息”制度 这是国家资本主义的最高形式。在全行业公私合营后,企业的生产资料转归国家统一支配,资本家丧失了对企业的管理权和人事调配权。此时,赎买政策转变为“定息”制度:国家对合营企业进行清产核资、定股定息,按照资本家投入企业的资本额,每年支付5%的固定利息(定息期限最初定为7年,后延长至10年,直至1966年停发)。 除了经济上的赎买,和平赎买政策还包含了对“人”的改造。国家在政治上对资本家给予适当安排,工作上发挥他们的专长,生活上给予妥善照顾,有计划地将他们从剥削者逐步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社会主义劳动者。这种将企业改造与人的改造相结合的方针,有效减少了社会震动和阶级对抗,保证了改造的顺利完成。 二、资本家态度的转变 当时资本家对公私合营的态度并非单一,而是呈现出复杂、矛盾且随时间演变的特征。总体而言,在党的政策引导和时代大势下,绝大多数资本家最终选择了接受改造,但其内心经历了从疑虑、挣扎到积极拥护的转变过程。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初期充满疑虑、恐惧与挣扎 在社会主义改造初期,许多资本家对前途感到迷茫和恐惧。他们普遍存在“怕挨整、怕斗争”的心理,担心自己的下场会和地主一样,甚至有人以为自己要被“清算”。在得知合营消息时,部分资本家表现出极大的痛苦与不舍,有的“白天敲锣打鼓,晚上抱头痛哭”,感叹“大好江山亡于我手”;有的甚至试图通过抽逃资金、停工停伙等方式消极抗拒。 2. 政策保障解除了后顾之忧 面对资本家的顾虑,党和政府采取了“和平赎买”和“从宽照顾”的政策,有效化解了他们的担忧。国家不仅承诺按资产支付5%的固定定息,保障其生活来源,还对原在职人员采取“包下来”的方针,量才使用,安排工作,甚至保留他们在国家机关中的政治地位。这些切合时宜的政策让资本家看到了“光明前途”,认识到只要接受改造就能“有饭吃、有工作做”,从而放下了思想包袱。 3. 认清大势后的积极响应与主动带头 随着形势的发展,许多资本家认清了走社会主义道路是“大势所趋”,态度由沉闷疑惧转为积极拥护。以荣毅仁、刘靖基等为代表的进步分子和工商界领袖发挥了“跑头马”的表率作用,主动带头申请合营。在批准合营时,许多资本家表现出极高的热情,有的激动地抓住工人的手表示“日盼夜盼终于盼到了”,有的主动将账外财产、房屋甚至公债投入企业,决心“争取立功”。 4. 爱国情怀与个人前途的结合 许多民族资本家将接受改造与爱国情怀紧密结合。正如荣毅仁所言:“我是一个资本家,但是我首先是一个中国人。”他们回顾在旧社会受帝国主义和官僚资本压迫的经历,对比解放后国家建设的成就,深刻认识到“没有共产党,不走社会主义的道路,那能有今天”,从而心甘情愿地交出企业,拥护社会主义。 综上所述,资本家对公私合营的态度是在外部大势所趋和内部政策感召下,从最初的抗拒、恐惧,逐步转变为理解、接受,最终走向积极拥护和主动参与。这种复杂心态的转变,也印证了当时和平赎买政策的成功与伟大。 2026.06.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