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关于山东省菏泽市团建宣传板报严重亵渎党徽国旗的爆料引发广泛关注。据群众反映,在菏泽市属地户外宣传展示牌上,赫然出现了将党徽变成黑白色、将国旗五星埋入地下、学校双手捧着日本膏药旗等一系列匪夷所思的设计“奇观”。这些荒谬至极的政治错误,绝非任何层面的“设计失误”或“疏忽大意”所能解释,而是一起极其严重的政治事件,必须予以最严厉的谴责和最彻底的追查!
一、亵渎行径:以所谓“设计”之名,行侮辱党徽国旗之实。据现场照片与群众举报信息显示,菏泽市属地的户外宣传展示牌存在以下触目惊心的严重违规情况:其一,党徽被恶意篡改颜色。原本鲜艳夺目的中国共产党党徽,其标准底色为红色,图案为金黄色镰刀锤头——这不仅是基本的视觉规范,更是《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的法定标准:“中国共产党党徽为镰刀和锤头组成的图案,中国共产党党旗为旗面缀有金黄色党徽图案的红旗。”然而在菏泽的违规宣传牌上,党徽竟然被涂成了黑白色——白色党徽被置于宣传造型底部,黑色白色背景交替出现,完全消解了党徽作为党的最高象征应有的庄严属性。《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第十四条严令禁止“制作使用任何不符合本条例所附制法说明的党徽党旗”以及“以其他有损党徽党旗尊严的方式使用党徽党旗”。黑白党徽的做法,直接将党徽的尊严踩在了脚下!其二,国旗五星被埋在地下,国旗中央被挖出空洞。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五星红旗承载着无数革命先烈的鲜血与奋斗。国旗上的五颗五角星,代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大团结。而菏泽的宣传设计竟然将代表党的大五星埋入地下,国旗中央被挖成空洞,这是对国旗最露骨的侮辱!《国旗法》第四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每个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以“设计”为名,将五星埋入地下,让国旗残缺不全——这是对国旗尊严的公然践踏! 其三,学校双手“捧着”日本太阳旗,与党徽被抹白的两面形成对应。令人愤慨不已的是,在这一宣传牌的党徽被恶意涂抹成黑白色的对应面,竟公然镶嵌着日本国的太阳旗图案!学校造型双手捧着日本“膏药旗”,党徽不黑既白地与之并列,这难道是巧合吗?这是对党和国家的双重侮辱,是对十四亿中国人民情感的恶意伤害!
二、法律制度:党徽国旗的神圣尊严不容触犯 维护党徽国旗的尊严,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作为坚实保障。2020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23条规定:“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由公安机关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刑法》第299条进一步规定,在公众场合故意侮辱国旗、国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021年6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这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党徽党旗的基础主干法规。《条例》第三条开宗明义:“中国共产党的党徽党旗是中国共产党的象征和标志。党的各级组织和每一个党员都要维护党徽党旗的尊严。”《条例》第十四条严令禁止在党徽党旗上添加任何文字、符号和图案,不得制作使用任何不符合制法说明的党徽党旗,不得以任何有损党徽党旗尊严的方式使用党徽党旗。将党徽抹白、去色、颠倒安置——这是对《条例》的公然违反,是对党的神圣象征的公开侮辱!
三、历史与现实:党徽国旗的红色基因不容歪曲。中国共产党党徽上的镰刀锤头,象征着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而奋斗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党徽党旗见证了党带领人民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历程,其红色底色是革命先烈用鲜血染就的,其金色图案是党百年奋斗的历史荣光。将党徽涂成黑白色,这是对党的历史的否定,是对无数革命英烈的亵渎! 五星红旗,是中华民族不屈不挠的精神图腾。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上,五星红旗被确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红色象征革命,五颗五角星象征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大团结。将五星埋入地下,将国旗挖成空洞——这样的“设计”如果出自别有用心之徒之手,就是对整个中华民族的感情和尊严的公然挑衅! 四、官方回应与历史记录:并非首次,仍须深查 令人震惊的是,菏泽市宣传部门的此类违规并非孤例。据记录,早在2023年,菏泽市就曾发生过类似的亵渎事件。彼时,菏泽悟空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设计的城市雕塑小品出现党徽背景颜色错误填充等严重失误,涉事公司在舆论声讨后进行了整改。然而,旧错刚改,新错又生。据群众举报,2026年5月11日已有爱国网友发现菏泽市的部分户外永久性宣传展示牌仍存在上述严重问题,并向当地宣传主管部门反映,要求立即撤换整改。网友直言:“党旗变‘黑旗’,这家宣传部门意欲何为?” 更令人愤怒的是,时至5月15日,涉事亵渎性宣传牌仍完好矗立于原地,未作任何处理;更有知情者披露,菏泽市有关宣传部门某负责同志对此不以为然,拒绝整改。这是对党中央权威的直接怠慢,是对“两个维护”的选择性执行,是典型的失职渎职! 五、深刻反思:此类事件频发折射出的制度漏洞。为什么相同的错误会在菏泽市反复出现?为什么一个市级宣传部门敢于公然抵制维护党徽尊严的正当监督?这已经不是单纯的“设计失误”或“审核疏忽”问题,而是一个值得深思的制度性危机。 首先,有关单位的政治意识淡漠到了令人触目惊心的程度。宣传部门肩负着党的思想理论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菏泽市宣传部门在重要户外宣传设施的设计、制作、审批、安放全链条中出现如此严重的政治错误,说明相关人员的政治站位和纪律意识已经彻底失守! 其次,监管责任形同虚设。从设计出稿到审批定稿,再到现场施工和最终验收,中间有多少道审核程序?为什么这些严重违规的设计能够一路绿灯、畅通无阻?这说明相关环节的责任人根本没有认真履职! 再次,整改落实流于形式。2023年的事件发生后,涉事公司只是被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只是被诫勉、责令检查。如此轻描淡写的处理,如何能形成震慑?如何能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事实证明,正是这种“走过场”式的处理方式,让有关单位有恃无恐,恶性不改! 六、呼吁行动:严查到底,绝不姑息 党徽国旗的神圣尊严,是十四亿中国人民的集体信仰,不容任何人以任何形式亵渎!针对菏泽此次事件。笔者郑重呼吁: 1、纪检监察机关应当立即介入,对该事件涉及的审批、设计、审核、验收等全链条责任人进行彻底调查,严肃追究所有相关人员的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绝不能以“工作失误”敷衍了事! 2、公安机关应当依照《国旗法》《刑法》《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涉嫌故意侮辱国旗党徽的行为依法进行刑事立案侦查,将触犯法律者绳之以法! 3、菏泽市委、市政府应当举一反三,立即对辖区内所有户外宣传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坚决清除任何污损、违规使用党和国家的象征性标识的设施,绝不留下任何隐患! 四、各级党组织应以此事件为镜鉴,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思想政治教育,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确保此类事件不再发生! 结语 中国共产党党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最高象征与标志,凝聚着中华民族的奋斗历史与精神信仰。对党徽和国旗的任何形式的亵渎和侮辱,都是对党的背叛、对国家的背叛、对人民的背叛! 正如《党徽党旗条例》所强调的,“维护党徽党旗的尊严,就是维护党的尊严,是各级党组织和每名党员必须履行的政治责任”。我们期待菏泽市委和有关部门以最坚决的态度、最迅速的行动,彻查事件真相,深挖背后可能存在的反党势力,将亵渎党徽国旗的操纵者绳之以法,给人民群众一个负责任的交代,还党徽国旗一个神圣不可侵犯的尊严! 文竹 2026.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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