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历史定论”的一点思考 只 文 4月9日,我发了一篇文章——《对一些说法的看法》,以《毛泽东年谱》提供的事实和我个人的经历为依据,谈了一些对非议文革的说法的看法,我是以事实说话,以学术探讨的态度讲话的,并没有过激的语言,更没有点谁的名。但是仍然闯了别人的“禁区”,四小时后被删除了。我实在不明白这是为什么? 有人为此解释说,因为对文化革命已有“历史定论”,不能相悖。这表明并不是平台的意思,而是上面有禁令。是的,确实是有个“历史定论”的,就是有人自己主持制定并为自己翻案的那个“历史决议”。难道这样的“历史定论”就成了绝对真理?就不能触碰不能再探讨吗?为什么呢?不是说“真理面前人人平等”吗?现在怎么不讲“人人平等”了呢?人们还要追问:如果它是正确的还怕什么呢?真理是不怕争论的,只会越辩越明的。如果它本身就是错误的,进行封杀就能解决问题吗?我想只会适得其反。不允许讨论,不允许发表不同意见,这究竟是手中有真理的表现还是心虚理亏的表现呢? 究竟谁才能代表历史,什么才算“历史定论”?这本身就是一个值得探讨的大问题。历史是人民创造的,人民的公认才算是历史定论,当前的毛泽东热才是真正的历史定论,就是泼污毛主席的人激发出来的怒火。只有经过时间和实践检验的正确的东西,才能叫历史定论。例如:没有毛主席就没有新中国,这是由中国革命的实践长期检验的,证明它是正确的,也是人民普遍公认的,这才叫历史定论。那些把自己的个人意志强加于党和人民的,这并不是“历史定论”,而是对历史的虚无和否定。所以,这样的所谓“历史定论”越来越暴露出它的虚伪和硬伤,越来越受到人民普遍的质疑,这是必须正视的。 人们要问,由“周恩来、邓小平、彭真送审的《中共中央关于撤销〈文化革命五人小组关于当前学术讨论的汇报提纲〉通知稿》。”(最后定名为《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通知》《毛泽东年谱》第五卷第576页)《毛泽东年谱》明确地告诉我们:这个文件由陈伯达起草,中央政治局多次讨论后由“周恩来、邓小平、彭真送审”,经毛主席多次审核后,由刘少奇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通过的。这就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通知》产生的过程!它证明文化大革命是中央集体发动的,这种客观的历史事实应不应该承认?如果承认这种历史事实就是否定“历史定论”,那么这不是等于告诉人民,所谓“历史定论”根本就是一个违背历史事实的经不起检验的东西么?人们不理解的是,能封杀人们的言论,能抹去本来的历史事实么?不承认事实就等于事实不存在了么?是不是太主观唯心了呢! 人们还要问,《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通知》和《中国共产党关于文化大革命的决定》是不是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和八届十一中全会一致通过的,当时刘少奇,邓小平等人是不是都举手赞同的?然而在毛主席逝世后,毛主席不能说话了,有人迫不及待地自己主持制定所谓历史《决议》,推翻前述党的一系列正确决定,否定文化大革命,把“永不翻案”变成了“彻底翻案”。这样的作法不仅是对毛主席为首的党中央的正确决定的否定,而且他还狠狠地抽了自己的脸!这个180度大转弯说明什么问题,这种奇特现象不是值得人们很好地探讨一下么?这也清楚地表明所谓“历史定论”根本就是违背实事求是原则的! 人们最后要问,既然有人能推翻自己举手赞成的中央《通知》和《决定》在先,难道人民就不能推翻他为自己翻案的所谓“历史定论”么?道理何在?“历史定论”究竟是由人民定论,还是由个别人自己“定论”呢?他本身就是文化大革命中受到人民批判的一方,由他来定论文化革命,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这符合法理吗? 总之,以所谓“历史定论”来封杀人们对文化大革命历史的探讨,显然是站不住脚的,也是违背宪法精神的,是使不得的。 2026.0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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