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河南省两会期间,“90后”省政协委员裴将再次进入公众视野。围绕文旅融合与乡村振兴,他在发言中展现出对地方发展的熟稔与热情。然而,舆论的关注点并未停留在他的履职表现上,而是集中在他的履历轨迹与家庭背景上。裴将,1992年出生,美国丹佛大学毕业后于2015年回国。此后不到十年间,他相继担任团中央候补委员、河南省政协委员、共青团河南省委兼职副书记、河南省青联副主席、河南省工商联常委、新乡市人大常委,并兼任春江集团副总裁。这一系列职务的获取速度之快、层级之广,在同龄人中极为罕见。更引人注目的是他的家庭出身。裴将是河南辉县首富、曾获“最美奋斗者”称号的裴春亮之子。2024年11月,裴春亮因“涉嫌违纪”被罢免相关职务,并被指涉及侵吞国有资产、破坏长城遗址等问题。父亲被查,儿子却依然身居多个重要职位。这一反差,使得裴将的晋升路径成为外界观察河南选人用人标准的一个典型案例。由此产生的问题是:河南在选人用人上究竟遵循怎样的标准?这种做法是否与中央的精神指示相符?更进一步说,当权力与资本在干部选拔中形成共谋关系,当“家庭出身”成为比“德才表现”更有效的通行证,我们还能说这套选拔机制是公平的吗? 一、晋升轨迹:速度与路径的非常规性将裴将的晋升时间线加以梳理,可以更清晰地看到其中的非常规之处。2015年回国,2016年即出任河南宝泉旅游景区总经理。一个刚毕业的年轻人,直接执掌一个景区,这在普通家庭出身的求职者中几乎不可想象。2017年9月,当选河南省工商联常委,年仅25岁。2018年,成为河南省政协委员,同年当选共青团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2021年12月,担任河南团省委兼职副书记。2022年12月,出任河南省青联副主席。2023年1月,当选新乡市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从2015年到2023年,前后八年时间,裴将完成了从海外归国学子到省级多个重要职务担任者的跨越。这一速度,即便放在全国范围内也属罕见。更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职务并非虚职——团中央候补委员、省政协委员、团省委副书记,每一个都具有实质性的政治分量。一个三十出头的年轻人,在没有完整基层经历、没有体制内逐级晋升记录的情况下,同时占据如此多的政治席位,这本身就是对常规干部成长路径的颠覆。当然,裴将本人并非没有可圈可点之处。他在履职期间推动宝泉景区游客量从每年六七十万人次增长到两百多万人次,围绕太行山乡村振兴提交了二十多件政协提案,2021年河南洪灾期间参与抗洪救灾并捐款550余万元。问题在于,这些成绩与他的家庭背景之间存在难以切割的关联。宝泉景区隶属于其家族企业春江集团,启动资金、土地资源、政府关系、初期团队等关键要素,均非裴将自己从零打拼而来。当个人成就高度依赖于既有平台和父辈资源时,外界自然会产生疑问:这些职务的获得,究竟是出于个人能力,还是因为“子凭父贵”?更深层的问题是:如果一个人的政治前途可以建立在家族企业的商业成功之上,那么“选拔”就不再是能力的筛选,而是资源的传递。这不是培养干部,而是在完成一种隐性的权力继承。二、河南选人用人的制度规定与实际执行:形式与实质的断裂河南省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并非没有制度规范。根据《河南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选拔干部必须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标准。在基本资格方面,提任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一般应任一级科员三年以上,且通常要求具备基层工作经历。对于破格提拔,该办法明确规定必须“从严掌握”,不得在任职年限上连续破格,任职试用期未满或者提拔任职不满一年的不得破格提拔。此外,河南省于2021年启动了优秀年轻干部双向交流任职“墩苗育苗”计划,强调“人选标准注重德才兼备、以德为先”,要求“不贴标签、不搞路线图”,意在从制度层面为年轻干部成长提供通道。制度文本不可谓不周密。但裴将的案例表明,制度执行中的“弹性空间”不仅被充分利用,更被系统性地滥用。形式上的合规掩盖了实质上的不公。第一,基层工作经历的要求是否得到了落实?裴将回国后直接担任景区总经理,跳过了从基层岗位做起、逐步积累经验的过程。如果企业高管经历可以替代基层锻炼,那么对于在体制内一步步从乡镇干起的普通干部而言,这一标准显然是不对等的。问题的实质在于:制度为“特殊人群”预留了太多的解释空间,而这些空间恰好被有资源的人所占据。第二,连续破格是否履行了必要的报批程序?裴将多个职务的任命间隔极短,有的甚至在同一年内兼任。按照“不得连续破格”的规定,这些任命是否逐级报请上级组织部门备案?破格的理由是否充分且公开?目前,公众并未看到相关信息。沉默本身即是一种回答:程序要么被绕过,要么被虚化。第三,政治审查是否覆盖了家庭背景因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要求将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注重“德才兼备、以德为先”。裴春亮涉嫌严重违纪被罢免后,裴将的任职资格是否经过了重新复核?家庭成员的重大廉洁问题,理应属于“德”的考察范围。如果组织部门连这一点都不愿或不敢面对,那么所谓的“政治标准”就只是一句空话。制度写得再好,如果执行中缺乏透明和问责,就只是纸上的防火墙。裴将案例暴露出的,正是制度文本与制度实践之间的深刻断裂。这种断裂不是偶然的,而是当权力与资本形成利益共生关系时,制度必然被架空的结果。三、中央选人用人的精神指示与裴将案例的对照:背离而非契合中央关于选人用人的精神指示,有着明确而系统的表述。《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开宗明义地要求,选拔任用干部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并反复强调“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2026年,中组部再次强调,要把真正“忠诚可靠、表里如一、担当尽责”的好干部用起来,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防止“破格”变“出格”。将中央精神与裴将案例进行对照,可以发现并非简单的“存在差异”,而是系统性的背离。在政治标准和廉洁关方面,中央明确要求严把干部廉洁关,对干部的家庭情况和廉洁自律表现进行综合考察。裴春亮因涉嫌违纪被罢免后,裴将的任职是否受到相应影响或重新审查,目前没有任何公开信息。这一信息的缺失,本身就是对政治标准的嘲弄。如果“德才兼备”可以无视直系亲属的严重违纪问题,那么这一标准还有什么约束力?在实绩认定方面,中央强调注重干部的实际工作表现,同时要求区分个人贡献与平台红利。裴将在推动宝泉景区发展、提交政协提案等方面确有成绩,但这些成绩高度依赖于其家族企业所提供的资源与平台。如果将同样一个人放在一个毫无背景的普通岗位上,他能否取得同样的成绩、获得同样的晋升机会?答案显然是否定的。问题的本质在于:现行实绩认定体系无法区分“个人能力”与“平台赋权”,而这恰恰为资本背景深厚者提供了天然的伪装。在群众公认方面,中央将群众公认作为干部选拔的重要原则之一。围绕裴将的快速晋升,网络上出现了大量关于“权力世袭”“火箭式升迁”的质疑声音。这些质疑不是空穴来风,而是对公平正义的本能捍卫。一个无法获得群众信任的选拔结果,无论其程序表面如何合规,本质上都是失败的。群众的质疑不是“杂音”,而是制度失灵的信号。在程序规范方面,中央明确要求不得连续破格提拔,破格使用必须从严掌握并履行备案程序。裴将多个职务的任命间隔过短,有的甚至同年兼任。这些任命是否属于“连续破格”?是否按规定报批?是否向公众公开了破格理由?这些问题目前都没有得到回应。程序上的模糊地带,正是权力运作的暗箱所在。当组织部门选择沉默,公众只能得出一个结论:程序要么没有被遵守,要么被遵守的方式本身就是对程序的否定。综上,裴将案例与中央精神的对照,不是“需要改进”的差距,而是方向性的背离。这种背离不是执行层面的技术问题,而是价值层面的原则问题。四、“培养年轻干部”不能成为特殊照顾的借口:论“破格”的异化有人可能会辩称,中央提倡破除论资排辈、大胆使用优秀年轻干部,河南的“墩苗育苗”计划也正是为此而设。裴将作为年轻干部中的佼佼者,获得快速提拔似乎并不违背这一方向。这一说法看似有道理,实则混淆了“大胆使用”与“随意使用”的界限。破除论资排辈,针对的是那些在基层长期埋头苦干、确有实绩但因资历不够而被长期搁置的干部。其目的是为真正有能力、有担当的年轻人打开上升通道,而不是为少数拥有特殊家庭背景的人开辟“绿色通道”。什么是真正的“优秀年轻干部”?是那些在艰苦岗位上默默奉献、被群众一票一票推上来的人,是那些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抢险救灾等一线战场上用实绩说话的人,而不是靠着父辈打下的商业版图和政商人脉,在家族企业中镀一层金后直接“跨界”进入政坛的人。裴将案例折射出的,是“破格”这一制度设计的异化。原本用于激励超常人才的例外条款,被异化为特权阶层规避常规程序的常规通道。当“破格”变得比“正格”更常见、更顺畅,制度本身就在鼓励不公平。“墩苗育苗”计划的本意是让年轻干部在基层墩出经验、墩出作风,而不是在家族企业的温室里苗壮叶肥。如果“首富之子”可以轻松跨越普通人需要十几年甚至几十年才能走完的晋升台阶,那么普通家庭出身的年轻人还有什么盼头?这不是在培养接班人,而是在制造一种事实上的“新世袭”。长此以往,不仅会挫伤广大基层干部的积极性,更会从根本上侵蚀干部选拔制度的公平性,最终瓦解的是整个干部队伍的战斗力和公信力。五、选人用人是一面镜子:权力与资本的合谋一个地方的选人用人标准,本质上反映了这个地方的政治生态。如果选拔出来的干部大多是背景深厚的“二代”“三代”,群众会作何感想?如果“火箭提拔”屡见不鲜却从不作出透明解释,干部队伍的公信力从何而来?裴将案例最值得警惕的,不是某一个人的晋升速度,而是它揭示出一种危险的趋势:权力与资本正在干部选拔领域形成隐性的合谋。拥有资本背景的家庭,可以通过经济实力为子女搭建政治台阶;而掌握选拔权力的部门,则可能因为种种原因(地方财政依赖、政商关系网络、人情面子等)对这类“特殊人才”网开一面。当资本可以兑换成政治席位,当政治权力可以与商业利益深度捆绑,干部选拔就不再是“选贤任能”,而是“利益交换”的延伸。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用人导向最重要、最根本、也最管用。正确的用人导向,能够激励千千万万的干部担当作为;而错误的用人导向,则会导致“劣币驱逐良币”,让踏实干事的人寒心,让投机钻营的人得利。裴将案例所传递的信号——无论有意还是无意——都是极其危险的:它告诉所有人,家庭背景比个人奋斗更重要,资本积累比基层历练更有效。河南是人口大省、农业大省,正处于乡村振兴和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这一阶段需要的,是真正扎根基层、了解民情、敢于碰硬的干部,而不是在家族企业里镀一层金、出来“摘桃子”的“精英二代”。如果选人用人的天平持续向资本倾斜,那么再好的政策、再多的投入,都会被执行层的“异化”所吞噬。裴将的快速升迁,不能简单地归结为“个人优秀”或“网友眼红”。它的背后,是公众对选拔过程是否公开、公正、合规的深刻疑虑,更是对权力与资本边界是否清晰的根本性质疑。公众并不反对年轻干部成长,也不反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担任适当职务。前提是:程序必须透明,标准必须统一,监督必须到位。当这些前提被践踏时,公众的愤怒不是“仇富”,而是对公平正义的本能维护。六、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制度的公信力不能靠沉默维持裴将事件的核心,不在于某一个人的能力或背景,而在于制度执行的公信力。公信力不是靠文件堆出来的,而是靠一次次经得起检验的选拔积累起来的。当公众对某一次选拔产生普遍质疑时,组织部门有责任作出回应,而不是指望舆论自行消散。如果河南省委组织部确实按照中央精神选人用人,就应当主动回应以下几个问题:第一,裴将的每一次任职,是否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履行了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公示等程序?如果有任何一个环节缺失或走过场,那么整个选拔的合法性就不存在。第二,裴春亮2024年被查后,是否对裴将的任职资格进行了重新政治审查?审查结果如何?如果“德”的考察不包括直系亲属的廉洁状况,那么这个“德”的标准本身就是残缺的。第三,裴将的“破格”提拔,是否按规定报上级组织部门备案?破格的理由是否向公众公开?如果破格可以秘密进行,那么“从严掌握”就只是自欺欺人。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将选人用人的过程置于公开透明的环境中,才能让“火箭”变回“楼梯”,让公平看得见、摸得着。否则,今天是一个裴将,明天就可能出现无数个“裴将”。到那时,还有多少人愿意相信“努力可以改变命运”?选人用人工作事关干部队伍的纯洁性,事关党和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形象。以裴将案例为镜,照一照选人用人的每一个环节,既是对公众质疑的回应,也是对制度本身的维护。公平,不是选拔的装饰品,而是选拔的生命线。没有公平,再多的制度文本都只是一纸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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