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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庚侨:也谈“三座大山”的含义​——与易中天先生商榷

2024-11-28 22:59| 发布者: 南极| 查看: 720| 评论: 0|原作者: 范庚侨|来自: 昆仑策研究院

摘要:   易中天先生说:“究竟是谁推翻了三座大山?就需要正本清源地告诉读者:封建主义就是分封制,是被秦始皇推翻的;帝国主义就是帝王制,是被孙中山推翻的;官僚资本主义?根本不存在!官僚主义=垄断主义;资本主义=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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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中天先生说:“究竟是谁推翻了三座大山?就需要正本清源地告诉读者:封建主义就是分封制,是被秦始皇推翻的;帝国主义就是帝王制,是被孙中山推翻的;官僚资本主义?根本不存在!官僚主义=垄断主义;资本主义=竞争主义。竞争与垄断水火不相容,史上何来既竞争又垄断的官僚资本主义?只有官僚权本主义!”

  易中天先生的言外之意是,“三座大山”要么早已被推翻,要么根本不存在,因此,民主革命所确立的以推翻三座大山为核心的革命对象是虚构出来的,是子虚乌有的。照他的逻辑,这场民主革命压根儿就是多余的。

  第一,封建主义和分封制

  易中天先生言之凿凿地说:“封建主义就是分封制,是被秦始皇推翻的。”

  现在学术界像他这样理解封建主义这个概念的不止他一人。现在有不少学者也认为,中国的封建社会到秦始皇统一中国时就已经结束,秦始皇建立的政权,不属于封建社会,而是中央集权的专制制度。他们得出的结论是,阻碍中国社会进步的不是封建主义,而是专制制度。例如,易中天先生就说,在中国封建主义时期,“思想多元,言论自由。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他认为封建主义是有利于社会文明发展的。

  易中天和其他学者的看法,貌似有理,不过,这是对封建主义(包括封建社会、封建制度)这个概念的一种片面的、狭义的理解。他们是在生搬硬套“封建制”这个概念。

  “封建制”这个概念是一个舶来词汇,它最早出现在欧洲十六世纪,是当时欧洲学者对欧洲中世纪社会制度的一种解读。后来被马克思借用,作为五种社会形态之一为世人所知。

  欧洲的封建制出现在十一世纪,它是伴随着军事占领、为适应统治者的实际需要而诞生的。封建制的最早形态出现在法兰克,它的最完备形态形成于英格兰。公元1066年,诺曼底公国公爵威廉率领大军渡过英吉利海峡,打败了继位不久的英王哈罗德。威廉率领的是一支训练有素的骑兵部队,哈罗德率领的是缺乏训练的步兵部队,这是一场新式骑兵对旧式步兵的胜利。跟随威廉作战的骑兵部队如果追本溯源的话,可以追溯到公元八世纪出现在法兰克的“骑士”。这种“骑士”很不一般。按照规定,骑士们必须自备战马,以及战马必备的各种马具(马鞍、马镫和马衔),另外还要备好长矛、鸢式盾牌、马刺长靴和铁盔甲等武器装备。这是一种职业骑士。一个成熟的职业骑士要经过长时间的训练,这种训练一般要从孩童时期开始,一直要延续到21岁左右。一个合格骑士,他自备的武器装备和参加训练所支付的费用是一个巨额数字。

  国王在征召骑士们为自己征战时,必须考虑的是,如何弥补骑士本人已经付出的巨额花费。从法兰克的查理·马特(公元八世纪法兰克有权势的宫相)开始,就采用由国王向跟随作战的骑士授予土地的办法,作为对骑士们付出的回报,以这样方式回报的土地被称为“封建财产”。

  诺曼底公爵威廉在占领英格兰之后,也开始推行法兰克的骑士占有制。他以服兵役为条件给骑士分封土地,骑士们对土地拥有占有权、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开始时,骑士对得到的土地只能由本人享用终身,后来才逐渐演变成了世袭制。这样,一种以土地分封为手段,把维护封建政权的义务在各级土地所有者之间层层分割,从而形成政治统治权和土地使用权密切结合的政治体制。随着征服者威廉的到来,这种制度就从欧洲大陆移植到了英格兰。不过,英格兰的分封制与法兰克的分封制有所不同,法兰克的分封制只要求直属封臣对国王效忠,而英格兰的分封制则要求,除直属封臣外,第二级乃至第三级的受封人在宣誓效忠上一级封主的同时,还必须宣誓效忠国王,所以,英格兰的各级封臣,无论有多少层级,他们一律都是国王的附庸。

  威廉建立的这种封建制,彻底改变了英格兰社会。威廉宣布所有的土地和森林都归国王所有,他把其中的七分之一作为王室直辖领地,其它都用来分封给跟随他南征北战的一百七十余个诺曼底骑士。这一百七十余个家庭就构成了英格兰贵族的主体。这些直属封臣,有义务每年要为国王提供一定数量的骑士,并为他服四十天的兵役。直属封臣把获得的封地除留下一部分由自己经营外,其余的再分封给他的下属。就这样逐级层层封授,最终形成了以分封土地为基础的等级制人身依附关系。

  在这种封建制度下,土地和财富高度集中到了少数人手里。据威廉在1086年组织的全国调查统计,全国土地总收入是73000英镑,其中近二分之一即3000英镑属于一百七十余个直属封臣,四分之一归国王威廉,另外的四分之一归五十个高级教士。可见,这二百五十个左右的家族掌握了英格兰的绝大部分财富。以前的统治者盎格鲁-撒克逊人则失去了土地,沦为租佃农。

  如果把英格兰这种封建制与中国周代由周公姬旦推行的分封制相比较,二者的确存在着相似之处,“封建”一词的含义也是近似的。在我国,“封建”一词的最初含义是“分封土地,建立邦国”,或者是“封爵建国”。封建制最初的来源不可考,商代或者更早时间可能就有过封建制,不过最受人瞩目的封建制是武王伐纣后由周公制定的一种新的社会管理制度。按照这个制度,周天子把姬性子弟及家族成员分封到全国各地为“诸侯”,此外还把据说是“三皇五帝”的后裔,以及有功之臣,甚至商代统治者的后代也都分封为“诸侯”,这样分封的诸侯大大小小有几十个,他们分为“公、侯、伯、子、男”五个等级,等级不同,得到的封地面积大小也不同。在被封领土范围内,诸侯们有完全的行政管理权,并有收税权,甚至还有自己的军队。诸侯们除了承担对周天子纳贡的义务以及为保障天子安全必要时要出动军队“勤王”外,其余一切都有自己做主。在各个邦国内部,诸侯之下又有“卿”和“士”两个等级,他们各有自己的封地,享受封地内的管理权,获取土地所带来的收益。

  但是,近代以来我国学者在使用“封建制”这个概念时,从打一开始就不是把它局限于周代的分封制,更多的是把“封建制”这个概念作为一种社会形态使用。因此,应该对“封建制”这个概念作多种含义理解。必须放到广阔的视野中,才能准确地完整地理解它的含义。

  近日读书,看到一些学者对“封建制”多种含义的解读,觉得很受启发。他们对封建制、封建主义或者封建社会这几个相关的概念的含义有多种理解。

  最初是郭沫若先生提出划分中国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分期,他是以春秋和战国的交界年代为分界的。郭沫若认为,以公元前475年为界,在此之前的商代、周代(西周和东周的春秋时期)都是奴隶社会。从公元前475年开始,中国社会进入了封建社会。尽管近年来,学界对郭沫若先生的划分否定的意见占了上风,他们认为中国根本就不存在一个所谓的奴隶社会,说他这是生搬硬套马克思的“五种社会形态”学说。这里,姑且不去讨论奴隶社会是否存在的问题,仅就封建社会作为一种社会形态而言,已经形成了一个共识,即学术界一致认为,是从东周中期开始中国进入了封建社会。一般群众对封建社会的理解也都来源于此。

  这样一来,“封建制”这个词汇就有了两个含义,成为两个概念,一个含义是指“分封土地,建立邦国”这种国家管理制度,即政体;另一个含义是指一种社会形态,即国体。

  易中天所说的秦始皇消灭了封建主义,如果仅仅是对上述“封建主义”作为政体这个含义来说,是有一定道理的,但也不完全正确。秦代建立后,废除了分封制,实行的是“郡县制”。封建制虽然被郡县制取代了,不过,也不是像易中天说的那样被“推翻”了,从此消失了。有学者认为,封建制后边又有了三次反复。第一次是刘邦建立汉朝后,他开始实行的仍然是分封制。他把自家子弟们(也有个别异姓有功之臣)分封到全国各地为王。第二次是晋朝建立后,也实行过分封制,皇帝把自家子弟封到各地为王,要不怎么会有后来发生的“八王之乱”呢?第三次是明朝建立后,朱元璋也是把他的儿子们封到各地为王,这也是分封制。当然,在这三次分封制回潮时,政权架构的主流还是郡县制,二者并行不悖,以郡县制为主。

  这三次分封都符合“封建主义”概念的第一种含义,即“分封土地,建立邦国”。说明在中国,封建主义并不是像易中天说的那样,早在公元前221年就被秦始皇推翻了。

  秦始皇用郡县制取代封建制只是一种国家管理制度的改变,即政体的改变,绝不是社会形态的改变,即国体的改变。中国的封建社会,是从春秋战国之交(约公元前约475年)起,一直延续到1840年第一次鸦片战争爆发,中国才进入了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在中国共产党关于民主革命的的理论中,始终坚持这样的观点,民主革命的任务就是反帝反封建。

  这样的认识是有依据的,它的依据就是该社会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对封建社会的认定,和对其它社会形态性质的认定标准是一样的,即以社会上占主导地位的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作为依据的。学界普遍认为,中国在春秋战国之交,出现了一种有别于以往奴隶制度的新的生产关系,即地主占有土地,农民租种地主的土地,向地主缴纳地租的关系。由此出现了封建社会的骨架,即两个对立的阶级——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

  封建社会除了它特有的经济基础之外,还有一套完备的上层建筑,即封建主义的意识形态和政治法律制度。在中国两千多年的社会里,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始终是孔孟之道,政治制度始终是君权占主导地位的中央集权专制制度。封建制的经济基础和封建制的上层建筑构成了中国特色的封建社会。在中国,延续了两千多年的封建专制制度严重地阻碍着社会的发展,因此成为近代以来民主革命所必须推翻的三座大山之一。

  易中天所说的秦始皇已经推翻了“封建主义”,是片面的,不确切的。他把封建制理解为仅仅是分封制,而无视封建制的另一个更重要的含义,即一种社会形态。他的看法和社会普遍认知有很大的差距,因而是不能被人接受的。

  第二,帝国主义和帝王制

  易中天先生说:“帝国主义就是帝王制,是被孙中山推翻的。”

  稍有历史知识的人都知道,帝国主义和帝王制是两个概念。辛亥革命,清帝逊位,帝王制被共和制取代,仅仅是中国的政权更迭,怎么能说成是“帝国主义被推翻”了呢?易中天先生在这里玩的是偷换概念。

  在中国近代史上,帝国主义指的就是西方列强,这是众所周知、不容质疑的。1840年以后,帝国主义环伺中国,虎视眈眈,试图把这块肥肉一口吞掉。民主革命的基本任务除了反封建外,就是反对帝国主义对中国的侵略,这一点也是明确的。

  最早来到中国的列强是葡萄牙,它以经商为借口,赖在澳门并进而强占了澳门。随后霸占我国台湾岛的是荷兰,是郑成功把它驱逐了出去。

  大家都知道的是,1840年爆发的第一次鸦片战争,标志着中国开始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这次侵入我国的列强是英国。通过战争,英国迫使中国签订了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即“南京条约”,条约规定中国开放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等五个城市为通商口岸,割让香港,赔款白银2100万两。1858年,英国又发动了第二次鸦片战争,战后中国与英、法、俄、美四国签订“天津条约”。1858年中俄签订“爱辉条约”,割让外兴安岭以南、黑龙江以北60余万平方公里土地给俄国。1860年,英法联军占领北京,火烧圆明园,迫使中国签订“北京条约”。1860年中俄签订“北京条约”,割让乌苏里江以东40万平方公里土地给俄国。1883—1885年中法战争,签订“中法新约”,法国取代中国对越南的宗主权。1894年甲午战争,日本迫使中国签订“马关条约”,割让辽东半岛、台湾、澎湖列岛及周边岛屿,赔偿白银二亿两。紧接着,俄国与中国签订“中俄密约”,取得了在中国东北修建中长铁路的的权利,并进而把东北据为己有。德国不战而胜占领了青岛,进而取得修筑胶济铁路特权,把山东据为己有。俄国占领旅顺、大连。英国取得了在长江中下游经商特权。美国以“门户开放”、“利益均沾”名义获取在中国的利益。1900年,八国联军入侵,占领北京,迫使中国签订了“辛丑条约”,赔偿白银四亿五千万两。1905年日俄战争后,日本在东北取得特权。此外,列强们还在上海、天津、汉口、广州、九江、厦门、镇江等地强行设立“租界”,建立“国中国”,享受“治外法权”。

  以上只是列举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部分事实,已经够触目惊心的了。这段血淋淋的历史,作为有血性的中国人都有刻骨铭心的记忆。

  这些屈辱条约带给中国的伤害,在辛亥革命废除帝王制时消失了吗?没有。1911年辛亥革命带来的仅仅是政权变更,列强们在中国的特权并没有被取缔。如果像易中天先生说的那样,帝王制取消就意味着帝国主义被打倒的话,孙中山领导的民主革命自然就没有必要了,那他为什么还要在广州组建政府,要“联俄联共,扶助工农”,要进行北伐呢?

  经过中国政府的不断努力,外国列强与中国签订的大部分不平等条约,一直到了1943年才被废除。而俄国通过瑷珲条约和北京条约这两个不平等条约侵占的黑龙江以北,乌苏里江以东的一百多万平方公里土地,至今仍然没有归还中国。

  俄国十月革命后,列宁宣布要废除沙皇与中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归还中国被占领土。俄国的这番表示,当时曾经令中国人民十分兴奋,有几十个民间团体联名致电俄国表示感谢。在此之前,陈独秀对俄国革命并没有什么兴趣,只是因为列宁的这个表态使他转变了态度,对俄国产生了好感,进而接受了马列主义。

  列宁的表态已经过去了一百余年,却至今没有兑现,说明帝国主义列强给中国造成的伤害至今都没有愈合,怎么能说反对帝国主义的任务早已由孙中山完成了呢?

  不仅历史上帝国主义给我国带来的伤害和屈辱至今烙印犹在,即使已经到了二十一世纪,一些帝国主义强国依然凭借实力,推行强权霸凌政策,它们无理干涉我国内政的事情还时有发生。一些国家奉行的霸权主义、强权政治依然给世界带来新的不安定,对人类和平安宁仍然构成威胁,因此,世界人民反对帝国主义的任务至今仍未完成,任重而道远。

  易中天先生作为知名学者,说话不要太随意,更不能任意歪曲公认的事实。他这样作,只会误导舆论,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第三,官僚资本主义是否存在

  易中天先生说:“官僚资本主义”根本不存在!官僚主义=垄断主义;资本主义=竞争主义。竞争与垄断水火不容,史上何来既垄断又竞争的“官僚资本主义”?只有“官僚权本主义”!

  他的这种说法依然是错误百出。

  错误之一是,他把这里所用的“官僚”一词,理解为“官僚主义”就错了。查《现代汉语词典》可知:“官僚”的本义是指官员、官吏。而“官僚主义”是指脱离群众、脱离实际的一种工作作风。

  错误之二是,他说“官僚主义=垄断主义”,这话更不靠谱,官僚主义作为一种作风,它和经济活动中的垄断完全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码事。

  错误之三是,他认为垄断和竞争水火不容,因此就不可能存在所谓的“官僚资本主义”。其实,在中国近代社会里,官僚资本主义是的的确确存在着的。

  按照《现代汉语词典》的定义,“官僚资本主义”是半殖民地国家中的买办的、封建的国家垄断资本主义。而“官僚资产阶级”是与国家政权相勾结、垄断经济命脉的资产阶级。

  让我们看一看近代史上典型的官僚资本家是如何与官方势力相互勾结的。

  事例一:清代末年“红顶商人”胡雪岩与官方勾结,成为一名典型的官僚资本家。

  胡雪岩是一位徽商,他的生意在杭州立足。开始是作典当行,后来又开了一间药铺“胡庆余堂”。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的生意虽然做的不错,可是没有兴隆起来。后来,他的生意得以大大兴旺发达,是因为他和一位重要官员左宗棠挂上了钩。左宗棠率领军队在新疆前线作战,胡雪岩实际上成了他的后勤部长。他为左宗棠的部队采买各种军需物资,包括棉衣及各种用品。当左宗棠部队军饷不足,朝廷也拿不出钱时,胡雪岩能从上海外资银行贷出款来用作军饷。胡雪岩与左宗棠的密切关系保持了十多年。他在为军队供应军需物资的这些年中,积累起了巨额财富。

  胡雪岩通过左宗棠向朝廷请求,经慈禧太后批准,授予他二品红色顶戴,赏穿黄马褂,因此被后代人称为“红顶商人”。慈禧太后还授予他的母亲一品诰命夫人封号。

  事例二:另一位清代末年的大官僚资本家是盛宣怀。和胡雪岩一样,他也是依附在官员身上,他所依傍的是李鸿章。他凭借李鸿章的支持,挤垮了胡雪岩。盛宣怀承包修建了中国最早的电报线路,并负责国有铁路的修建,开采铁矿,后来还被任命为邮传部大臣。慈禧还把钓鱼岛赏赐给了他。

  首先,分析一下官僚资本主义的由来和发展历史。

  19世纪末,在中国,“在政府的倡导下出现了官督商办和官商合办的混合企业,由公私双方出资,在上级官员监督之下,由商人从事经营。随着岁月的流逝,这种官僚资本主义变得越来越少国家行政色彩了。当20世纪的最初十年,这种官僚资本主义发展到最佳状态时,企业领导人亦官亦商的双重依附关系,构成了官僚资本主义的唯一基础。”(引自《剑桥中华民国史》,费正清主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

  在这个混杂的阶级队伍中,官僚和商人的地位在不断变化着。开始时,官员地位突出,后来,商人地位上升,成为主导。一些加入资产阶级的官员的子孙,越来越像公司的首脑和私人企业家。曾国藩的外孙聂云台在1920年左右成为庞大的中国实业家协会主要领袖和代言人之一,就是一个例证。

  到了民国初年,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中国资本主义得到极大发展,这个时期是中国资产阶级的黄金时期。但是随着1927年军事专制出现,资产阶级中最有活力的那部分人失去了活力,代之而来的是国家资本主义。蒋介石取得政权后,着力打压本来相对独立的商会组织。例如,上海在1929年至1930年,以虞洽卿为首的委员会改组了总商会,给原商会领导人至多保留了三分之一的位置。新的总商会成了上海市政府的一个齿轮罢了。

  1927年末,上海一些银行家通过购买公债成了债权人。从1927年至1937年,政府发行的10亿元债券中,有50-70%是由上海银行家购买的,他们获得了总利润的20%。这样,银行家们通过债券和蒋介石政权紧密地联系在一起。1935年,政府进行币制改革,由政府控制了主要信贷所。从此以后,银行业和信贷业也就由国民党官员来经营了。政府控制了全国银行的66-70%的份额。

  随之而来的是一些银行家开始进入官场做官。例如,吴鼎昌不再经营银行业,当了政府的实业部长。张嘉璈做了政府的铁道部长,钱永铭加入蒋介石集团,接受了财政部次长职务,后来又担任浙江省财政厅长。前中国银行董事长宋汉章在宋子文控制下,担任中国银行董事会执行委员会的主任委员。

  在三十年代,政府官员和资本家形成的共生关系,和清朝末年的官僚资本主义颇为相似。由政府接管企业,资本家进入官僚机构,形成以官僚专业化为基础的新的国家资本主义。

  以前常说的最大官僚资本的四大家族中,孔祥熙和宋子文是最为典型的。例如,孔祥熙和宋子文都是私人企业中国建设银公司的主要股东。这家公司的主要任务是在国营银行和政府部门之间充当中介人。后来发现,孔、宋两位官员及其家族,也在这家公司进行私人投资。孔祥熙联合杜月笙创办的启新公司,对公债、黄金、棉花和面粉进行投机。类似情况还有许多。例如,宋子文是南洋烟草公司的最大股东,中国植物油料公司、中国茶叶公司、上海中心渔业市场,是由任实业部长的吴鼎昌直接组织的,都得到各省政府的合作,并由通常属于几个派系的私人资本家予以财政支持。这些公司能得到政府财政补贴,享有垄断权和其它特权,常常挤垮与之竞争的私营企业。

  以上这些,难道不能说明在中国民国时期的的确确存在着官僚资本主义吗?民主革命把官僚资本主义作为革命对象,难道错了吗?

  在中国,由于自身历史原因,资产阶级分为三个部分。除了上边分析的官僚资产阶级外,还有民族资产阶级和买办资产阶级。相比官僚资产阶级来说,民族资产阶级很弱小,在发展环境相对宽松时,它们还有一定生存空间,可以得到发展,而当遭遇到官僚资本和外国资本的打压时,它们的日子就很难过,往往不能承受巨大挫折而破产。例如,茅盾先生的作品《林家铺子》的店主人,以及《子夜》中的主角吴荪甫都是民族资本家。在共产党的理论中,他们属于革命团结的对象,是共产党的朋友。

  另外就是买办资本家阶级。外国资本家来到中国做生意,离不开中国人的协助,那些在外国洋行充当帮办的中国人,逐渐发展起自己的实力,一旦具备条件,他们会独立经营自己的企业。这部分人,由于和外国势力关系密切,因此也属于革命的对象。

  中国民主革命的对象是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这是由中国的国情决定的,这个论断被历史发展的实践证明是正确的。易中天先生对民主革命推翻三座大山的历史任务随意予以否定是不负责任的,会给人们的认识带来混乱,因此很有必要予以澄清。

  (作者退休前系宝鸡教育学院副教授;来源:昆仑策网【原创】修订稿,作者授权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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