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五届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第四次审定会议初审通过品种的公示 根据《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现将第五届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第四次品种审定会议初审通过的转基因玉米、大豆品种及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日(自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1月15日)。 初审通过品种各试验点试验数据、汇总结果详情,可登录全国农技推广网(http://www.natesc.org.cn/)查询。上述品种按程序通过审定后,实际种植区域还应符合国家生物育种产业化有关安排。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异议人或异议单位须用实名提供书面材料(包括联系方式),并经本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予以确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品种区试处白岩 电话: 010–59194522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 邮编:100125 邮箱:qgnjzxpzqsc@agri.gov.cn。 附件:1.第五届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第四次审定会议初审通过的转基因玉米、大豆品种目录 2.第五届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第四次审定会议初审通过的转基因玉米、大豆品种简介 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0月17日 第五届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第四次审定会议初审通过的转基因玉米、大豆品种目录 第五届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第四次审定会议初审通过的转基因玉米、大豆品种简介 来源丨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