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狂飙》的大火,让含笑这个前艺人也跟着大火了起来。 不过含笑的火,却是因为他的吸毒前科。含笑在社交媒体上发帖为自己辩护,结果却让他当年吸毒被抓的场面在网络上成为爆款。 《狂飙》剧组紧急将含笑的戏份给删除,以减少影响。 昨天早上,法治日报官方微博发了一篇报道,主题为“对涉毒艺人是否应该终身禁止复出,绝不让涉毒艺人变相复出重返舞台”。 其内容上讲,最终的观点是“涉毒艺人受到法律处罚后,可以给一个向公众道歉的机会,但这绝不能成为其重新复出的机会。”“涉毒艺人不能复出是一个底线、红线、高压线,否则极易对社会大众尤其是广大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形成一种不良的价值导向。”“从业限制意味着艺人可能全面丧失演艺工作机会,对其影响极大。但是,也正因为涉毒属于特别恶劣的违法犯罪行为,所以对涉毒艺人应该适用‘终身禁业’‘永久抵制’等从业禁止措施。” 还强调了:早在2014年广电总局就下发了封杀劣迹艺人的相关通知,其中涉毒行为被明确点名。近年来,“清朗”“净网”等专项整治行动也将违法失德艺人作为整治对象,相关部门多次强调禁止劣迹艺人转移阵地复出。 不过,法治日报官方微博在该报道上设置的话题“涉毒艺人是否应该终身禁止复出”,却让人第一觉得这是很不舒服,有种是在征求大众意见、为涉毒艺人复出探路的感觉。 所以不久,法治日报官方微博先是退出的该话题的主持人角色,然后还删除了该报道。 毕竟,关于涉毒艺人是否复出这个问题,从来就不是一个问题,也绝不该成为一个问题。 因为答案是确定的:禁止复出。 不过,胡锡进貌似不这么想,他发了长帖,声称涉毒艺人是否复出“应当以市场的方式实现”,还打起了“依法治国”的旗号,说的好像禁止涉毒艺人复出就是在破坏“依法治国”似的。 老胡跨界法律显然是相当自信啊,不过恰恰暴露了他对法律的极度无知。因为法律规范,本身就包括地方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 而无论是我国地方性的禁毒方面的法律法规还是广电总局的部门规章,对于禁止涉毒艺人复出都有明确的规定。 所以,老胡这乱说我国禁止涉毒艺人复出不是法治,究竟是几个意思?难道老胡的重点不是涉毒艺人的复出而是所谓的中国没有法治? 现在,我们看一些网民的看法。 知名记者博主“徐记观察”尖锐的指出:涉毒艺人能复出是第一步。然后就是大嘛合法化。因为很多资本已经盯上了这一块。大嘛食品什么的。想打擦边球的早就很多了。大嘛合法化之后就是海洛因合法化。别以为是天方夜谭。就在几年前门户网站不是没吹过风。这种讨论也是第一步吧想要给吸毒艺人松绑吗? 一名教师则指出:无论是作为一名老师,还是未来的孩子家长,我是极其不支持涉毒艺人复出的。从缉毒警察用生命的付出角度来看,不应该;从保护青少年的角度更不应该。十五六岁左右的孩子对自己的偶像都有一种模仿性,相信大家平常网上冲浪是有所感受的,很多的这个模仿性大部分是没有是非分辨性的,只要是偶像做的,就去模仿,管他对的错的。如果一旦涉毒艺人复出,会给粉丝做出一种非常差的表率,引导他们误入歧途! 有网民反驳胡锡进说:也没有不让他们工作啊,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只是不让你做公众人物而已,咋了?瞧不起其他行业? 有网民强调指出:终身禁止重新走上舞台、电视、媒体,成为公众人物~确切说是禁止吸毒嗨药的人继续当明星挣大钱了。 有网民批驳胡锡进:又不是禁止这些人不能就业、不能开店、不能开公司了,就是不能再做明星了。 有网民指出:如果明星的标准要求这么低,如此包容,钱又好挣,那干脆宣布明星吸毒合理化算了。 有知名博主揭穿了老胡的话术:上嘴皮碰下嘴皮是天下最容易的事情。与其说“交给市场”不如说“交给资本”,放任自流或为所欲为。某主编前一段还公开质疑法律法治,这两天又死抠法律条款;前一段还说要重视民意,这一回又说民意不是法律;一直自诩代表民意,这一次又自觉站在了民意对立面。全靠一张嘴,有意对立民意与法律,恶意引流,助推撕裂。 还有,人民日报官微曾说:“一次吸毒 终身禁演”当为底线,“珍爱生命 远离毒品”当为共识。 韬哥想对老胡说:如果说市场,那么之所以有人敢于冒着死刑的风险去贩毒,恰恰是因为有人即吸毒者给贩毒者提供了市场,还提供了超级暴利。如果没有了吸毒市场,那么贩毒也将难以为继。 而如果放任艺人这个对青少年具有特殊影响力、示范性的公众职业的吸毒者复出,显然就是弱化吸毒者成本,其实就是变相为贩毒保障市场。 所以老胡你骑墙也就算了,现在公然站台涉毒艺人就有点太离谱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