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社会改革的一封信
恩格斯致奥·伯尼克, 1890年8月21日于多佛尔附近的福克斯通 奥托·伯尼克先生 布雷斯劳(注:弗罗茨瓦夫。——编者注) 尊敬的先生: 对于您的问题(注:伯尼克准备作关于社会主义的讲演, 一、我认为,所谓“社会主义社会”不是一种一成不变的东西,而应当和任何其他社会制度一样,把它看成是经常变化和改革的社会。它同现存制度的具有决定意义的差别当然在于,在实行全部生产资料公有制(先是单个国家实行)的基础上组织生产。即便明天就实行这种变革(指逐步地实行),我根本不认为有任何困难。我国工人能够做到这一点,这已经由他们的许多个生产和分配合作社所证明,在那些没有遭到警察蓄意破坏的地方,这种合作社同资产阶级的股份公司相比,管理得一样好,而且廉洁得多。我国工人在反对反社会党人法(注:反社会党人非常法是俾斯麦政府在帝国国会多数的支持下于 易北河以东地区的容克大庄园,可以在必要的技术指导下毫不费力地租给目前的短工或雇农集体耕种。如果在这种情况下出一些乱子,那么应由容克先生们负责,这些先生们无视所有现存的学校法,把人们弄得如此野蛮。 小农和那些咄咄逼人的聪明绝顶的有教养的人,是最大的障碍,这些有教养的人对一件事情越是不懂,就越要装出一副无所不知的样子。 总之,一旦我们掌握了政权,只要在群众中有足够的拥护者,大工业以及大庄园式的大农业是可以很快地实现社会化的。其余的也将或快或慢地随之实现。而有了大生产,我们就能左右一切。 您谈到缺乏一致的认识。这种情况是存在的,但缺乏认识的是那些出身于贵族和资产阶级的有教养的人,他们甚至想象不到,他们还应当向工人学习何等多的东西。 二、马克思夫人是特里尔政府枢密顾问冯·威斯特华伦的女儿和曼托伊费尔内阁的反动大臣冯·威斯特华伦的妹妹。 致以敬意。 您的 弗·恩格斯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6月第2版,第693——69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