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现在会是什么样子呢?会是…… 今天读了钟之说的两篇文章,《人民公社好不好?视角很重要》、《人民公社这么好,为什么要解散?》,颇为赞同。 这两篇文章,对人民公社制度的认识是客观的,论述是说理的,结论也是准确的,是一篇比较好的文章。 文章认为,人民公社制度为国家工业化和国防体系的建立与完善,提供了稳固的基础和全方位的支持;人民公社大幅提高了我国农民劳动者的生存和发展能力,使农民和农村不断走向兴旺;人民公社形成的劳权公有制模式,真正把社会主义理论变成了现实的生产方式,是社会主义实践的伟大创新;人民公社以工分制为形式的按劳分配公有制模式,为实现社会主义的共同富裕提供了现实的路径和操作范例;人民公社制度奠定的工业化基础,准备的有素质的劳动力,为改开提供了人口红利,提供了物质红利,提供了人力基础;人民公社制度为社会主义经济学理论的建立和发展提供了实践基础。 文章分析说,人民公社制度,不仅突破了中国几千年来的小农生产方式,也突破了“生产资料公有制+产权制度”的苏联模式,形成了“生产资料公有制+劳权制度”的劳权公有制模式,以公有制为基础、劳动者当家做主、按劳分配,第一次把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变成了实践。 人民公社体制,本质上是劳动者当家做主和按劳分配的新体制,大家凭劳动说话,按劳分配,不承认特权,基本形成了以农民利益的满足为中心的制度环境,形成了基层行政系统深入生产一线,干部为人民服务的管理状态。生产队无论是工分分配体制,还是社员大会、队委会领导下的队长负责制,都是按照“谁劳动谁作主”和“谁劳动谁受益”的劳权体制。 人民公社,在生产队采用了工分分配方式,打通了个人劳动与企业生产成果分配的通道。在生产队中,每个社员凭借着劳动投入,参与生产成果分配和管理。这既满足了劳动者,由于生活消费个体性,而产生的按劳分配和多劳多得的利益要求。又通过满足劳动者公共需要项目的扣除,来发展能够体现劳动者公共需要的服务体系,从而形成了老百姓良好的生存和发展环境。从而第一次全面体现了劳动者对劳动所有权的利益要求,这是社会主义实践的伟大创新! 文章列举数据说明,有了人民公社制度,大量的农田基本建设和水利工程得以开展,从根本上改善了农业生产的条件,在从1956年到1983年的二十多年里,我国粮食产量从1.92亿吨增长到3.87亿吨,增长幅度达到100%以上。而粮食产量的不断增长,为我国人口的快速增长提供了基础条件,我国人口在人民公社时期的二十多年里,增加了4亿,平均年增长达到1500万人,同时也支持了我国工业经济和城市经济的发展。 我国人均拥有粮食的数量,从1959年的252公斤到1979年的340公斤,表面上看来增长幅度不大,但这期间却增加了3.88亿人口,实际粮食产量的增长幅度达到了102%;那时一对农村夫妇两个劳动力可以养活一个七、八口之家,负担三、五个孩子的成长需要,社员的生存和发展能力事实上是空前绝后的,以前从来没有过,之后也是望尘莫及,从劳动者生存、发展能力来看,人民公社时期的农民要比任何时期都要富裕。这一时期,在农村普及了文化教育系统和卫生医疗系统,从而使我国人口文化素质和人均寿命,都有了大幅提高。 我出生农村,对农业是了解的,以上这些巨大成就,在农业生产力没有全面实现机械化的条件下,在化肥、农药尚未大量使用、良种尚未全面推广的情况下,没有人民公社体制,是绝难办到的。几千年的一家一户单干,农业始终不能有所突破也是最好的例证。 文章提到了小岗村和周家庄,这两个地方我都去做过考察。 去周家庄,我曾以“周家庄回来有话说”为栏目,写过8篇文章。周家庄,现在也叫乡,但是典型的人民公社制度。当年,老书记雷金河顶着天大的政治压力,在全公社3000多户社员以摁红手印形式的强烈要求下,保留住了这个由人民群众创造的集体经济模式。现在,周家庄实现了共同富裕,人民大众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小岗村,我去时看到的那条柏油路和临街的“门面房”,是各级出钱建的,还没有富裕起来。现在,听说也搞起了集体经济。 文章说,“人民公社的潜力是无限的”,“从周家庄等保持集体经济的单位的后续发展的情况看,随着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公共需要满足的项目会日益增加和扩大,共同富裕通过这种公共需要服务范围的扩大和力度的增加而得以实现。为社会主义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提供了现实的基础和途径。” 我在想啊,如果当时不是强制性取消人民公社制度,如果多一些像雷金河这样的老书记,如果多一些像南街村、后八里沟村等集体所有制的村子,那现在会是什么样子呢?会是…… 我想到了南街村村民的福利发放清单:1.村民以家庭为单位,由村集体统一分配免费公寓一套;2.村民公寓内的粉刷、装修、家具、电器、灶具等,由村集体免费统一安排;3.村民公寓内的水电气、冷暖气、物业费等全部村集体承担,村民的网络电视、电话、宽带、网络的初装费、年费全部由村集体承担;4.村民每人每月享受村集体提供的超市购物补助200元,主要节庆日村民享受村集体提供的不同种类的食物福利和超市购物补助,原则上,中秋节每人补助过节费100元,春节每人补助过节费1000元,回族村民补助1200元;5.村民每人每月享受村集体提供的优质小麦粉30斤;6.村民享受村集体免费提供的南街村产品:大米、小米、小磨油、副食果蔬等供给品;7.村民在南街村卫生院的医疗费全部由村集体承担,村民大病住院按新农合相关规定用药和治疗的,新农合报销后剩余部分由村集体承担;8.村民的医疗保险费每人每年350元由村集体承担;9.村民子女从幼儿园到大学毕业含研究生的正常学费、书费由村集体承担,义务教育阶段村民子女的教学延时费由村集体统一承担,村民子女由幼儿园到高中含中专,就读期间每人每月补助生活费200~350元,大学就读期间每人每月补助生活费800~900元;10.村民新婚婚礼由村集体承办,婚礼费用由村集体承担,按照村集体要求新事新办,移风易俗,参加集体婚礼的新婚夫妇,补助待客费每对夫妻10000元;11.育龄妇女村民,按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产后,三年内每月补助婴幼儿抚育费250元;12.70岁以上含70岁村民,每人每月由村集体提供老龄补助100~300元;13.村民中60岁以上含60岁的党员,70岁以上含70岁的非党员,生日当天由村集体送蛋糕1个;14.村民中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老干部、老党员、老劳模、老员工,每人每月根据相关规定由村集体提供特殊贡献补助;15.村民失去劳动能力后,自愿进村敬老院养老的,由村敬老院免费集中供养;16.村民去世后由村集体承担葬礼、殡葬等全部费用。 这或告诉我们,人民公社作为一种新体制,一种新经济体,一种新生产方式,它有着符合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价值运动,在历经了新中国两个历史时期正反面的比较,很有必要运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对它再认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