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讨论到企业腐败问题时,许多网友谈到私营企业同样存在着腐败问题。 私营企业存在腐败也是事实,而且在有些企业还十分严重。对此,有位网友问:“私有制企业产生腐败是因为产权还是所有制?” 当我们说到产权时,它是指资产所有权,这是私有制企业作为独立的资产实体存在和发展时的基本权利要求。因此,产权是私有制条件下生产主体(资产者)的权利要求。产权本身是私有制的权利体现。 本文即讨论私有制企业产生腐败的原因。 一,劳权经济学的企业基本原理与国企腐败问题的认识。 劳权经济学经济实体理论的基本原理是,现代企业作为独立的经济实体存在和发展,具有两种形式:资产实体和劳动实体。这两种经济实体在生产主体、利益要求、基本制度、分配方式都是不同的。而现代企业作为独立的经济实体存在和发展的基本规律是: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企业,必须作为独立的资产实体存在和发展。因此,这种企业必须确立资产所有者为生产主体,必须建立全面体现资产所有权的基本制度,必须实行按资分配。或者说,私有制企业或资本主义企业必须建立产权制度;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企业,必须作为独立的劳动实体存在和发展。因此,这种企业必须确立劳动所有者为生产主体,必须建立全面体现劳动所有权的基本制度,必须实行按劳分配。或者说,公有制企业或社会主义企业必须建立劳权制度。 按照以上的基本原理:产权制度是与私有制企业基本特点和要求相匹配的权利制度,而劳权制度是与公有制企业基本特点和要求相匹配的权利制度。 在前面一篇文章中,我们已经分析过,改革过程中的国有企业,由于按照改进派的理论,事实上是对原有的“生产资料公有制+产权制度的模式”苏联模式没有实行性的改变。在这种情况下,国有企业主体缺位的问题依然存在,并不能解决国有企业存在的许多问题。 也就是说,改革过程中的国有企业腐败问题所以会处于大量的频发状态,是因为权利制度(产权制度)与公有制的基本特点和发展要求相违背的。这里的腐败是制度性的腐败,是企业的一种病态的表现,是因为建立的权利制度与客观上的、事实上的公有制企业基本特点不相符造成的。 有许多股友谈到,现实中的私营企业,同样也存在着腐败,有的甚至非常严重。那么,私营企业产生的腐败的原因又是什么呢? 二,私营企业腐败的制度性原因分析。 有位网友谈到:“企业内部的腐败,何止国企,许多私企也同样存在,而且更加严重,私企因腐败垮掉的比国企多得多。这种情况在学术上被称为‘内部人控制’”。 从 “内部人控制” 这一现象切入,我们能更清晰地看到私营企业腐败的根源并非简单指向产权或所有制本身,而是制度匹配过程中出现的结构性矛盾,以及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权力制衡机制的失效。 在私营企业初创期,产权高度集中于所有者手中,“资产实体” 的属性被极致强化 —— 所有者直接掌控生产、决策、分配等核心环节,此时 “内部人” 与所有者高度重合,腐败缺乏滋生的空间。但随着企业规模扩大,所有者无法事必躬亲,不得不将管理权委托给职业经理人或核心员工,这就形成了 “委托 - 代理” 关系。当这种关系缺乏有效约束时,“内部人” 便可能利用信息差偏离所有者利益,比如通过虚报成本、关联交易、侵占公司资产等多种方式谋取私利,这正是 “内部人控制” 引发腐败的典型路径。 从劳权经济学的企业原理来看,私营企业作为 “资产实体”,其核心制度逻辑是以资产所有权为中心构建权利体系。理论上,这一体系应通过产权界定明确利益分配,从而抑制腐败。但现实中,许多私营企业在快速扩张中忽视了 “委托 - 代理” 关系中的制度适应和动态调整:要么过度依赖 “人治”,用亲情、信任替代规则,导致亲属担任的 “内部人” 利用特殊身份突破监管;要么照搬外部制度却流于形式,比如设立的监事会缺乏独立性,审计部门受制于经营层,权力制衡沦为空谈。此时,腐败的本质是资产所有权的实现机制出现了漏洞—— 本应维护资产所有者利益的制度,反而被 “内部人” 用来损害所有者利益。 更深层的矛盾在于,私营企业的 “资产实体” 属性与劳动要素的独立性之间存在张力。在私营企业中,劳动个体从属于资产实体,劳动者的权益保障依赖于资产所有者的意愿而非刚性制度,特别是在没有工会制度或工会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更是如此。当 “内部人” 掌握管理权后,不仅可能侵害所有者利益,还可能通过压榨劳动者(如克扣工资、虚报工时、违规裁员)来换取个人收益,这种对劳动权益的侵犯本质上也是腐败的延伸。而这种现象的根源,并非所有制本身的问题,而是资产所有权与劳动权益之间缺乏均衡的制度设计(特别是缺少起调节作用的工会制度),使得 “内部人” 能够借助权力优势双向牟利。 此外,部分私营企业的腐败还与外部环境相关。当市场规则不完善、政企关系不透明时,“内部人” 可能通过贿赂、利益输送等方式勾结外部势力获取资源(如垄断性资质、税收减免、政策倾斜),这种 “外部寻租” 型腐败看似是外部环境所致,实则仍是企业内部权力失控的结果 —— 若企业内部有严格的决策监督机制,此类行为很难绕过所有者的审查。 三,私营企业腐败问题产生的家族管理的原因分析 虽然现在的企业大多建立了股份制或公司制,但是,许多民营企业本质还是难以脱离家族企业在管理上的特点。私营企业中出现的腐败现象,往往与家族管理模式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家族管理在企业发展初期可能具备决策高效、凝聚力强等优势,但随着企业规模扩大和环境变化,其固有的局限性也可能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具体原因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 1,权力过度集中且缺乏制衡是家族管理引发腐败的核心原因之一。在家族企业中,核心权力通常牢牢掌握在家族创始人或少数核心成员手中,企业的决策、人事任免、财务审批等关键环节往往由家族内部成员主导,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督和内部制衡机制。这种高度集中的权力结构使得家族成员容易利用职权为个人或小团体谋取私利,比如通过关联交易转移企业资产、虚报费用侵占企业利益等。由于权力缺乏约束,即使有其他员工发现腐败行为,也可能因担心报复或无力改变现状而选择沉默,进一步纵容了腐败行为的发生。 2,亲情关系凌驾于制度之上也为腐败提供了便利条件。家族企业在管理过程中,往往过于注重亲情和人情,而忽视了制度的刚性约束。企业的规章制度可能因 “自己人” 的身份而被随意变通或规避,家族成员即使违反了规定,也可能因为血缘关系而受到从轻处理甚至免于处罚。这种 “人情大于制度” 的氛围,使得企业的监督机制形同虚设,为家族成员的腐败行为提供了心理上的 “保护伞”。例如,一些家族企业会安排亲属担任采购、财务等关键岗位,这些人可能利用亲情关系在采购过程中收受回扣,或在财务操作中做手脚,而企业的制度却难以对其进行有效约束。 3,家族利益与企业利益的混淆是导致腐败的另一重要因素。在家族管理模式下,部分家族成员容易将企业视为家族的私有财产,将企业利益与家族利益等同起来,甚至为了家族的短期利益而牺牲企业的长远发展。当家族成员个人或小家庭需要资金时,可能会通过不正当手段从企业抽调资金;或者在企业进行投资、合作等决策时,优先考虑能给家族带来私利的项目,而忽视项目对企业整体发展的影响。这种对企业利益的侵占和滥用,本质上就是一种腐败行为,会严重损害企业的经济利益和市场竞争力。 4,代际传承中的问题也可能加剧私营企业的腐败现象。在家族企业传承过程中,如果继承人缺乏足够的管理能力和道德素养,同时又掌握了企业的核心权力,就容易出现腐败行为。部分继承人可能凭借家族赋予的特权,沉迷于享乐,通过各种手段侵占企业财产;或者在经营管理中任人唯亲,形成利益小团体,共同侵蚀企业利益。此外,在传承过程中,家族内部可能会因为权力争夺和利益分配产生矛盾,一些成员为了获取更多利益,也可能采取腐败手段,破坏企业的正常运营。 私营企业家族管理模式中的权力集中、亲情至上、权大于法、利益混淆、法制观念淡薄以及传承问题等,共同构成了腐败滋生的土壤。要解决私营企业的腐败问题,需要从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强化制度约束、提升家族成员的道德素养等多个方面入手,逐步摆脱家族管理模式的弊端,实现企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综上,私营企业的腐败并非源于产权或所有制的固有属性,而是在 “资产实体” 的制度框架下,权力制衡机制失效、委托 - 代理关系失控、资产与劳动权益失衡共同作用的结果。它揭示的不是 “资产实体” 本身的缺陷,而是当这一实体的制度设计跟不上企业发展需求时,腐败便会乘虚而入。这也说明,任何企业制度都需要动态调整 —— 私营企业若想遏制腐败,既需要强化产权对核心利益的保障作用,更需要建立与规模相匹配的权力约束机制,让 “资产实体” 的逻辑在规范中运转。 |
微信打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