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流社会出了个桃色丑闻,一个叫冯德兵(下称冯某)的男子,被妻子曝光200份包养协议。 从视频相册来看,都是一众网红脸的年轻姑娘,姿色都较为出众。据协议内容显示,每月的报酬大概在10万左右,相当于一个大城市普通人一年的收入。而女生所需要做的,就是无条件满足冯某一系列的性癖好,包括滴蜡,抽鞭等性虐活动。 原本这种下流事也没什么好值得说道,无非就是财色交易嘛。谁叫大国的法律又为此大开方便之门,零售非法,会员包月就又合法了。但是后来发现,冯某的猎物里,居然有个高中生。 根据冯妻曝光的聊天截图,女孩是四川巴中的,上高三,大概是为了上大学攒学费,后来刷到冯某的“招聘”诱饵,就主动咬钩了。 女孩略微羞涩,但赚快钱的欲望,冲破了她内心的道德屏障。而冯某一看就很老道,上来就问她活好吗。女孩略为吃惊,说自己仅有一次性经历。不过随后又谦卑地表示,自己可以学。看得出,她对这份收入充满期待。 冯某大概面试地多了,没什么耐心,就要女孩拍视频给他,并直言需要是果照。女孩大概是有点抗拒,最后就发了一段面部的视频给他。 视频我看过了,一张稚嫩的脸蛋,还有点婴儿肥,看着很乖巧,没想到也甘愿被围猎。 发完视频后,谁知这个时候冯某抛出了一个匪夷所思的想法。要求女孩跟他一个朋友先睡觉,说也是成都人,开食品厂的,已经开了十几年。从上诉信息来看,冯某的这个朋友,应该跟女孩父辈的年纪相当了。 所以一开始女孩有点惊讶,问了句:还能这样阿?但后来还是爽快地答应了。聊天记录也差不多到此为止,一桩肮脏的交易,就这样悄无声息地在某个地方上演。 这则丑闻是冯妻主动曝光的,然后更令人震惊的是,这对夫妻居然还有一份另类的婚前协议。 叫婚姻无需忠诚证明,用个时髦的词,就是开放式婚姻。不过这种开放,也可能是男方单方面的开放,利用经济优势迫使女方妥协。总之,冯妻应该事先就已经得知丈夫风流成性,并自愿接受其出轨行为。至于现在为何撕破脸,估计是双方在经济方面出现了矛盾。 当然,这个并不重要。有人说冯某是海王,我觉得也并不准确。海王通常指感情骗子,并脚踏多只船,以时间管理能力见长的那种。而这个事件,纯粹就是买春,一个高端的嫖客而已。然后搞批发,钻了法律的空子。 这个也不重要。另外还有人质疑事件的真实性,认为200份包养协议,先不说钱的问题,就算你时间安排得再合理,你的肾也得报废吧。而且冯某才28岁,得从几岁开始? 这种生理加数学的难题,我确实是无法解答的。不过我怀疑冯某在拼单,从那段聊天记录就可以看出,甲方不止冯某一人,还有一个在成都开了十几年食品厂的老板。而且从食品厂老板“先干为敬”来看,他极可能是大股东。如果还存在两三个小股东,那么几个人拼下单,其实一个月花不了多少钱。 而冯某,只是这些大股东的“马仔”而已。在某社交平台弄个了前小米总监,企业家,财务自由等人设,来吸引年轻姑娘上钩。而且也比较年轻,才28岁,成功率会比较高。 所以,这是一个有组织的,有预谋的,钻法律空子的,游走于灰色地带的,伤风败俗的,龌龊的钱财交易。我们从这场交易中看到,一些社会上的所谓成功人士,利用弱者的生存危机,将私欲,兽欲,强加于对方。 这个被冯某标注为编号02的女生,是即将毕业的高三学生,因为同时面临求学的渴望,和高昂的学费,以及可能拮据的家世,迫不得已用身体去作交易。 可能很多人会说,既然是交易,那就是自愿,两厢情愿的事,就没什么好说的了。没错,那些在黑市里卖掉一颗肾的人,也不见得是刀架脖子逼出来的。 东大的去道德化程度,确实是有口皆碑的,大多数人习惯于丛林法,对弱肉强食习以为常。但是若设身处地的去试想一下,如果是你的女儿,在偷偷瞒着你的情况下,出去跟一个,甚至几个与你年纪相当的男士,完成一桩肮脏的交易,你将作何感想? 又或者,你的儿子,历经高中三年的禁欲青春期,进入大学的三四年依然在寝室里偷偷开手动挡。而他爱慕的女孩,却为了十来万块钱,偷偷献身于那些腰缠万贯的大佬,你该作何感想? 两性市场的残酷性,是残酷社会的最直观体现。而且随着经济萧条周期的持续,女性迫于生存压力而不得已选择出卖身体的现象,只会越来越多。 一个流水线工人的时薪,可能低到触目惊心的几块钱,劳动者干一个月牛马活下来,够得上这些人一次嫖资吗?这要不算逼良为娼,那算什么?讲真,如果不是我所掌握的知识足够正经,恐怕我早已经变成德国的那个老头了。 作家余华曾讲过一个真实的故事,说他认识的几个企业家朋友,被捕捞了,最后大概每人交了几千万才出来。为此余华非常气愤,见到他们后,愤愤不平地说,这个社会必须要改变。结果对方来了句:不用,这社会很好,不用变…… 余华小说不一定比莫言好,但人品绝对比他好。他说的这个事件,对我的触动还是蛮大的。以前我们总骂既得利益者,但事实上还有一个阶级,叫秩序得利者。 我不想做道德审判,我也不相信阶级性必然凌驾于人性。我只是鄙视丛林法则,以及食物链上那些饕餮大餐以及麻木等待被吞噬的人们。 昨天还有一个人指责我以偏概全,试图将犬儒主义以中庸的形式强加于我。 这世界上只有以全盖偏,不存在以偏概全。冯德兵的桃色丑闻难道不也只是个例,卖身的女高中生难道不也是少数?失踪的小孩也在“偏”的范围,不能代表整体。 照此逻辑,如果那个犬儒的家中失窃,显然也只是他个人的责任了。为什么那么多家庭,偏偏就你家失窃了呢? 如果我们不能共情别人的不幸,无法对社会的残酷感到愤懑,那只能说明我们骨子依然流淌着野蛮的血液。而这种野蛮,也恰恰是我们被推上食物链的原因。一些人如待宰的羔羊,一些人如屠夫一样侵犯她们的身体和尊严。 一个真正的文明人,怎么能够践踏同类,又如何做个无动于衷的旁观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