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讨论人民公社好在何处的问题时,【星火燎原】(2025-4-15)谈到:“集体最重要的是弥补了个人在自然面前的先天不足弱小,无限放大了个人在集体的主观能动性。这样的集体不能看作是一个简单的劳动集体,应该看作是一个小型核工厂。其在人口生产、培养,科技,战斗力方面有无限的潜力,包括精神风貌。”“如果是集体,由于科技的发展,基本生活需求的解决,分配将不再是问题。国家的发展就是人的发展。农村是人材的源泉不仅是产出,更重要的是培养。农村的环境自然而然是朴素文明的源泉,是社会风尚的发源地,包围城市不一定要用枪杆子。”“公社的潜力是无限的,只有像坑爹的儿子那样的坏了良心而又胆小怕事的人才害怕公社。只有目光长远而又善于实践的人才会喜欢并发现公社的潜力。其实我觉得这都是明摆着的事情,怎么就成了说不清、道不明,这么费劲的事。真是日了鬼了”。 自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以来,以分工与协作为基础的集体生产方式优于个体生产方式,更能促进生产力发展,这本来是一个经济学常识。我国以农户为单位的个体生产方式存在了三千年的历史,到1949年建国时,与西方的资本主义的、以分工为基础的生产方式相比已经落后了至少有300年时间。这里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在土地之后,逐步通过互助组、合作社、再到人民公社的途径实现了土地和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的集体生产。虽然人民公社成立时经历了一个短暂的探索期,但自1962年进行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调整之后,人民公社事实上进入了正常发展的轨道,而我国粮食产量也进入了一个长期的上升通道。从1956年到1983年的集体经济时期,我国粮食产量从1.92亿吨增加到3.87亿吨,增加了100%以上,我国农业也由养活6亿多人的水平发展到了养活10亿人的水平。与此同时,还以资金积累和其它各种形式支援了国家实现工业化的基本目标的实现。因此,以人民公社为主要形式的我国农村集体经济时期,正是我国从一个以原始的农业生产大国转化为一个逐步现代的工业化国家的关键时期。 人民公社的伟大功绩,只要具有正常的思维能力,都应该得到肯定和赞赏。 但事实是,面对这样的基本事实,否定的人、反对的人却不只是少数,对人民公社的负面评价随处可见。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 一,人民公社时期恰好与我国工业化时期相重合,与我国人口快速增长时期相重合,与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发展阶段相重合,人民公社作为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优势性首先作为劳动者的生存、发展环境因素体现出来,这使个人利益满足方面暂时没有大幅度的优劣变化。这一现实使许多人对人民公社制度持否定态度。我国的农业从原始生产状态到现代化的发展的转变,经过几个阶段的发展有了大幅的改变,但是,其产出成果却需要较多地安排到满足国家工业化发展方面,满足劳动者公共需要方面,因此,许多农民在感知,主要是在个人利益满足的感知上,觉得没有多少优越性。而在人口的过快增长环境下的农业生产发展成果又被大幅稀释。这便是农民感觉好像自己干的苦,且吃不饱饭似乎是人民公社制度带来的。 二,人民公社对中国人民带来的好处是多方面的。但是,许多人看问题只是着眼于吃与穿等方面,而不是从普通老百姓的生存和发展能力这个综合指标去衡量一种制度的优劣。譬如 ,人民公社时期的农民收入看起来很少,以0.5元/工的工值计算,一年400工的收入是200元钱。但这样的收入在农民有自留地,又自养猪、羊、鸡、鸭等家畜的情况下,在教育、医疗、婚娶费用很低的情况下,相对来说就较富裕了。那时农民一对夫妇可以养活七、八口之家,可以负担三、四、五个孩子从出生到成家立业,事实证明人民公社时期老百姓的生存和发展能力是我国历史上绝无仅有的存在。一对夫妇要管七、八口人的吃饭问题,要管三、四、五个孩子从出生到成家的各种费用和开销,做得辛苦,乃至有吃不饱等问题,在农业生产力没有全面实现机械化的条件下,在化肥、农药尚未大量使用、良种尚未全面推广的情况下,本来是很正常的现象。但因为认识上的偏见,许多人便把这种苦和难归咎于人民公社体制了。 三,我国是一个有三千年小农经济历史的国家,小农意识是一种非常顽强的存在。自由散漫的小农生产者,在合作化和公社化的发展过程中,有些人顺利转变为了社会主义劳动者——即劳动所有者;而有些人且还没有完成这种转变。因此,这些没有实现,转变的农民,或者虽有所转变而没有完全实现这种转变的人,对需要有纪律性的集体生产方式会有排斥现象。以陈永贵、雷金河、吴宏宝为代表的大寨人、周家庄人、华西人就是实现了从小农生产者到劳动所有者转变的具体体现,而小岗人只是没有能够实现转变或没有完全实现这种转变的代表。当小农意识占据主导地位时,农民对集体经济的排斥面占了上风,必然会形成否定人民公社的结论。 四,个体生产的农民状态类似于小资产阶级。而小资产阶级既可以进一步发展成为资产阶级,也可以在市场竞争中破产变成无产阶级。因此,这个处于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中间等级,其观念容易受资产阶级思想的影响而成为社会主义的对立面。改革开放之后,随着国门大开,西方的意识形态侵入不可避免。因此,接受了资产阶级思想的人对人民公社这种消灭了地主阶级,杜绝了产生剥削阶级的体制持否定态度,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五,改革开放之后,有一批西方国家学术机构或单位培养的经济学家或者接受了西方经济学理论的经济学事实上主导了经济改革和舆论阵地。由于西方经济学理论属于产权经济学理论,产权经济学理论是以私有制和按资分配为基础的、适合资产实体的经济学理论,而人民公社体制下的经济实体则属于劳动实体,适合解读以公有制为基础的、按劳分配的劳动实体的理论应该是劳权经济学理论。当这些产权经济学家错用产权理论来解读人民公社这种劳动实体时,他们必然会否定人民公社的实践。在头条上就看到过用西方经济学分析大寨模式不可持续性的荒唐做法。 人民公社是一种新制度、是一种新的经济实体,是一种新的生产方式,它有新的生产主体、新利益要求、有新的价值运动和管理要求和新的制度形式,但是无论是小农生产者还是产权学者,他们总是用旧制度、旧实体、旧的生产方式、旧的主体观念和旧的权利观念来解读进行判决,形成错误观点是必然的。 无论是在改革时期还是革命时代,旧观念和新实践的矛盾问题不可避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