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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德平不懂马列,胡乱解释马列。

2014-11-26 21:35| 发布者: 星火| 查看: 5023| 评论: 4|原作者: 文老师|来自: 旗帜网投稿

摘要: 胡德平不懂马列,胡乱解释马列。 ——三评《胡德平:人民民主专政应受法律约束》胡德平写到:马克思在大学是学法律的,他终身都坚持一个观点,他对法律说明了资本主义社会法的本质就是由资产阶级的 ...

胡德平不懂马列,胡乱解释马列

                                    ——三评《胡德平:人民民主专政应受法律约束》 


胡德平写到:马克思在大学是学法律的,他终身都坚持一个观点,他对法律说明了资本主义社会法的本质就是由资产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来决定的,他终身都是这么一个理论。

我在《胡德平是冒充马列主义者的修正主义分子。一评‘人民民主专政应受法律约束’》一文中说:“《共产党宣言》:你们的观念本身的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和所有制关系的产物,正像你们的法不过是被奉为法律的你们这个阶级的意志一样,而这种意志的内容是由你们这个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来决定的。(《共产党宣言》单行本.40,41)这句话的意思是,资产阶级的法律为资本家服务,资本主义社会的法律,由资本主义社会性质而决定,资本主义社会的法律,为资产阶级,即资本家服务。”

马克思在讲社会时,说的是社会的物质条件,即经济基础决定社会的上层建筑。物质条件的经济基础起决定作用,决定政治法律思想、道德、宗教、文学艺术、哲学等意识形态。上层建筑,为经济基础服务。奴隶社会,上建筑为奴隶制度服务。封建社会,上层建筑为封建专制制度服务。资本主义社会,上层建筑领域的政治、思想、法律、宗教、文学艺术,统统为资本主义少数人资本家剥削、压迫大多数人的资本主义社会制度服务。市场、政府、法律,民主、自由、公平、正义等思想,全是资本的看门狗。

胡德平对马克思和马克思的学说,不了解,把马克思的一些句子,东拼西凑,胡乱解释。“马克思大学是学法律的。”胡德平讲的是事实吗?请看:恩格斯说:“起初他(指马克思)在波恩和柏林研究法学,但不久就专门致力于研究历史和哲学,并且在1842年已经准备当哲学副教授讲授哲学了,然而弗里德里希-威廉三世死后所发生的政治运动,却使他终生转到了另一个方向。”(《恩格斯论马克思》单行本,P.1

列宁说:“马克思在特里尔中学毕业后,先入波恩大学,后来入柏林大学,研究法学,但研究得最多的是历史和哲学……大学毕业后,马克思迁居波恩,打算当教授……1832年撤销路德维希·费尔巴哈的教授职务,1936年又不准费尔巴哈进大学讲课,1841年又褫夺青年教授布鲁诺·鲍威尔在波恩的讲学权,这就使得马克思不得不抛弃做学者的志愿。”(《列宁论马克思和恩格斯》单行本,P.1

法学和法律是二个本质不同的概念。胡德平连这点基本知识都不懂。

在《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一文,恩格斯说:马克思发现了人类历史发展的规律。物质的生活资料的生产,构成一个社会的经济基础,而国家制度、法的观点、艺术以至宗教观念,从这个阶级基础上发展起来,为这个经济基础服务。马克思还发现了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它所产生的资产阶级社会的特殊的运动规律。这就是剩余价值学说。马克思的剩余价值学说,揭露了资本家剥削工人的秘密。

恩格斯还说:马克思首先是一个革命者。他一生为无产阶级的解放事业而奋斗。

列宁把马克思的学说,总结为,阶级斗争,阶级斗争的结果,必然导致无产阶级用暴力夺取政权,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通过无产阶级专政,最后使国家自行消亡。《国家与革命》一书,有详细论述。

大家去读《国家与革命》,对照胡德平的冒牌马列伪劣假货,会认识胡德平的《人民民主专政应受法律约束》,是邪改论货色。胡德平不懂马列主义,却自作聪明地对马列主义胡乱解释,把自己的易帜改旗的邪改歪理冒充马列主义。他要改掉的是党的领导,无产阶级专政这个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保证。

胡德平自己没有认真读四中全会决定,没理解决定的精神实质,自己乱作解释说:“作为过时的剥削阶级被消灭,人们真正获得主人翁地位的国家,国家机器越来越重要的职能就是调节社会各阶级、各阶层的矛盾,动员资源组织生产、发展经济、维护秩序、保证治安、繁荣文化。我想当我国人民完成了两个100年梦想和目标的时候,我国的国家机器就会为每个国家公民的生老病死,从摇篮到墓地的生命活动尽职尽责,这个也是国家机器的一个任务啊。不是像某篇文章说,只要到了共产主义阶段国家才消亡,阶级才消亡”。

胡德平这段话,说明他是十足的彻头彻尾的修正主义分子。“到了共产主义阶段国家才消亡,阶级才消亡”。这明明是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和毛主席讲的话。胡德平却说是“某(即王伟光)篇文章”的观点。王伟光只不过是解释马恩列、毛主席的观点。

毛主席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中说,作为政党和国家的阶级斗争工具,在完结自己的历史使命,建成社会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社会后,会消亡。消灭阶级,消灭国家权力,消灭党,全人类都要走这一条路的,问题只是时间和条件。

我们完全可以依靠人民民主专政这个武器,团结全国除了反动派以外的一切人,稳步地走到国家消亡的目的地。毛主席驳斥了资产阶级攻击共产党“独裁”的歪理邪说。说明了共产党的独裁是从国内外反动派那里学来的。在中国,在现阶段,是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这些阶级在工人阶级和共产党的领导之下,团结起来,组成自己的国家,选举自己的政府,向着帝国主义的走狗即地主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以及代表这些阶级的国民党反动派及其帮凶们实行专政,实行独裁,压迫这些人,只许他们规规矩矩,不许他们乱说乱动。如要乱说乱动,立即取缔,予以制裁。对于人民内部,则实行民主制度,人民有言论集会结社等项的自由权。选举权,只给人民,不给反动派。这两方面,对人民内部的民主方面和对反动派的专政方面,互相结合起来,就是人民民主专政。

为什么理由要这样做?大家很清楚。不这样,革命就要失败,人民就要遭殃,国家就要灭亡。

由于胡耀邦、赵紫阳等人,不批判资产阶级的自由化,不坚持四项基本原则,1989年的“六·四”动乱,致使党的领导和人民民主专政几乎被葬送。

胡德平不引用四中全会决定的原话,自己乱解释说:“过时的剥削阶级被消灭,人们真正获得主人翁地位的国家,国家机器越来越重要的职能就是调节社会各阶级、各阶层的矛盾”。

事实如此吗?在全世界,剥削阶级占统治地位。在我国,产生了新的资产阶级,即官僚权贵集团。胡德平很诡秘,把“人民”改为“人们”。胡德平之流的“人们”获得了“主人翁地位”。

中小型国企转制,使几千万工人领导阶级下岗,沦为私人老板打工仔,成了草民,弱势群体。温家宝的政府“调节社会各阶级、各阶层的矛盾”。调节好了吗?温家宝搞的私有化36条,温家宝的房地产政策,温家宝大力推广转基因等做法,使两级分化越来越严重,腐败越反越多,社会矛盾愈演愈烈。温家宝的私有化政策,理所当然受到党和政府内外的马列主义者抵制。

十八大后,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大力反腐败,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治国,依宪法治理国家,就是要纠正“一些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观念不强、能力不足,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现象”。

十八大后,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大力反腐败,就是要清除官僚资本权贵集团,挽救党的执政地位和人民民主专政政权。

逄先知:右的势力猖狂 矛头直指共产党2014-11-25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作者:逄先知。文章说:右的势力越来越猖狂,矛头直指共产党、党的领袖和社会主义制度,达到肆无忌惮的程度。有人竟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韪,公开发表汉奸言论,称汪精卫为真正的英雄,把爱国主义者称之为爱国贼。我们如果不专猖狂的右翼势力的政,他们就会推翻共产党,转我们的政。这是一场你死我活的严重激烈阶级斗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经过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后,作为剥削阶级的地主、资本家,由于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建立,在经济上的剥削基本消灭。但在意识形态领域、在上层建筑领域,资产阶级的思想,法权仍存在。被打倒的剥削阶级,人还在,心不死,时刻想恢复他们失去的天堂。事实上,阶级斗争并没有消灭,仍然继续存在,有时甚至非常激烈。

改革开放后,由于党内一些领导人,丢掉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毫无批判地学习西方,把西方资本主义的东西,全盘照搬到中国,搞易帜改旗的邪改,社会主义的中国,产生了新的资产阶级,即官僚资产阶级,用胡德平的话说是“巨腐大贪、权贵势力阶层”。

十八大中央委员、中国社科院院长王伟光的《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并不输理》文章。用马列主义的国家论,讲清楚了为何要坚持人民民主专政。

让我们看四中全会决定如何强调党的领导:“我们党高度重视法治建设。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提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治,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依法执政确定为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积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取得历史性成就。”

“同时,必须清醒看到,同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相比,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相比,法治建设还存在许多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有的法律法规未能全面反映客观规律和人民意愿,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立法工作中部门化倾向、争权诿责现象较为突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比较严重,执法体制权责脱节、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现象仍然存在,执法司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现象较为突出,群众对执法司法不公和腐败问题反映强烈;部分社会成员尊法信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权意识不强,一些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观念不强、能力不足,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现象依然存在。这些问题,违背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妨碍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必须下大气力加以解决。”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

决定还有多处强调党的领导,依法治国,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依宪法治国,要纠正“法治建设还存在许多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特别要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一些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观念不强、能力不足,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现象依然存在。”

依法治国,就是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官。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依靠群众,进行前所没有的反腐败,老虎、苍蝇一起打、把以权谋私的大老虎周永康、徐才厚等腐败分子揪出来,把能有点权就可贪污、索贿、受贿千万,亿万元的芝麻官揭露出来,使大家看到了触目惊心、危及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严重腐败。

习近平总书记依靠群众、依法反腐,取得自改革开放以来前所没有的巨大成绩,深得人民拥戴。可英国《金融时报》714日发表署名安代利尼的文章,说西方正对中国最高领导人习目前展现出的独裁式反腐姿态表达严重的关切,称习这种重拳反腐文革遗风

西方把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依法反腐,污蔑为独裁式反腐,歪曲习总重拳反腐是“文革遗风”。胡德平的阶级斗争熄灭论、阶级矛盾调和论,与西方反习总的论调相配合,实质是要推翻党的领导,取消无产阶级专政。我们要学习马恩列毛著作、学习习总书记的讲话,驳斥胡德平之流对马列、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的乱解释,打赢当前的舆论战。

文老师(2014112517:15完稿,2615:13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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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真理共产主义 2015-4-3 18:12
法律本来就是人民民主专政的一个工具。人民民主专政要受法律约束,这是一个什么逻辑?
引用 幸运52 2015-1-15 20:01
胡耀帮就不董马列,他儿子怎么能董马列呢?
引用 沈允厘 2014-11-27 09:13
列宁同志说过:无产阶级专政不受任何法律约束,
引用 沈允厘 2014-11-27 09:11
跟他老子是一路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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